遵义正安开展乡村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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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高静)“和溪镇凤山村原副主任冉某某挪用村合作社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流渡镇古城村原支部书记游某某挪用部分群众的国家公益林补偿款和黔北民居改造保证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遵义市正安县流渡镇组织127名党员干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现场通报部分乡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今年7月初,正安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乡村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行动方案,梳理近五年来查处的就业、医疗、社保等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筛选出乡村党员干部的典型案例,认真剖析违纪违法特点,通过制作警示教育展板、案例通报等警示教育产品,统一部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在全县20个乡镇开展“清廉正安·乡村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行动”。
在警示教育行动中,县纪委监委明确由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到所联系乡镇列席指导警示教育大会。结合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察监督相关情况对所列席乡镇政治生态进行综合分析,随机抽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村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等谈履职情况、分享心得体会,切实提高警示教育成效。
“我们将加大财务管理、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关键岗位人员和养老社保、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健全完善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案例通报中暴露出的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流渡镇党委书记骆帝勇表示。
自活动开展以来,正安县纪委监委已分赴各乡镇指导警示教育会议14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800余人次。通过教育警醒,相关乡镇已修订完善财务报销、资产管理、干部监督等日常管理制度17个。
一审:骆文文
二审:花维竺
三审:罗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