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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顶财说 | 蹇薇、曹先启:非经常性损益之政府补助项目的判断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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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一直是投资者和债权人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关注的焦点。为了防止上市公司蓄意采用某些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或偶发的事项来调节净利润,证监会提出了非经常性损益概念,在配股、增发、分拆上市等规定中增加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的判断。本文对上市公司2017年至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统计后发现,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项目普遍存在,同时具有金额大且占比高的特点,因此,研究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项目的判断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政府补助会计准则出发,结合非经常性损益公告的要求,并对2022年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进行抽样分析,提出判断政府补助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要点,并得出相应的结论与建议。

非经常性损益之政府补助项目的判断分析

蹇薇、曹先启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为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发布了修订后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公告”),指出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该公告采用列举法,列举了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和债务重组损益等21项常见的具体项目。随后,在证监会和交易所出台的多项监管要求(例如,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和分拆等)中,明确提出在利用净利润指标时,需要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为依据。上市公司还需要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具体项目、金额,以及对少数股东权益的税后影响额等。该公告已沿用十余年,近年我国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如何,主要由哪些项目构成,判断非经常性损益时有哪些值得注意之处呢?

一、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概况

本文以2017年-2022年全部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为对象1,先对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符号进行统计,发现非经常性损益为正的公司数量远多于非经常性损益为负的公司(见表1)。这表明对于大多数公司,非经常性事项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入公司,同时也说明在进行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2孰低判断时,公司通常将以“扣非净利润”为依据。

表1  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正负分布情况(单位:家)

上市公司是否会利用非经常性损益去影响乃至改变净利润的符号呢?表2显示,2017年-2022年,对大多数公司而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并不影响净利润的符号。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导致净利润符号发生变化的公司中,业绩由正变负的公司每年超过二百家,而业绩由负变正的公司只有寥寥十余家公司。这一不对称性再次应验了上文提及的观点,即非经常性损益普遍为正数,能为公司带来正向经济利益,同时也应验了为何证券监管者和学术界通常质疑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例如,路军伟和马威伟,2015;谢德仁等,2019)。

表2 非经常性损益对企业盈亏情况的影响(单位:家)

接着本文对非经常性损益具体项目的构成情况进行分析。对各个具体项目的平均值3进行排序后,我们发现排名前五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分别为政府补助、持有(或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非流动资产处置和其他营业外收支以及其他项目。政府补助在2017年至2022年比重均超过44%,是非经常性损益中占比最高的项目。樊行健和郑珺(2019)指出地方政府为保护上市公司,给予各式各样的补贴和减免,使得政府补助成为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重要来源。

表3  非经常性损益中占比前五的项目

我们以2022年为例,对非经常性损益中的政府补助项目进行进一步分析。在2022年,5081家上市公司中有5051家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存在政府补助项目,覆盖面高达99.41%,可见获得政府补助的情况在上市公司中极具普遍性。剔除3家政府补助为负数4的公司后,我们计算得到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中的政府补助金额平均值为4629.41万,中位数为1266.40万。表4详细地展示了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的金额分布。总体上,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的金额分布离散程度较高,42.45%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项目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约8%的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过亿。鉴于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金额高、占比大以及极具普遍性的特点,我们将以政府补助为例,对非常性损益的判断进行分析。

表4  2022年上市公司列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布情况

、相关规定

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下文简称“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规定,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会计准则并没有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指出,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其判断流程如图1所示:

非经常性损益公告指出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属于经常性损益。对政府补助是否要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既需进行图2所列示的逻辑判断,也需要考虑是否符合这一例外条件。

首先,企业需要明确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从会计科目看,“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是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主要的会计科目。

其次,需要判断政府补助与正常经营业务的关联程度。我们认为非经常性损益公告使用的术语“正常经营业务”,与政府补助会计准则提到的术语“日常活动”,内涵一致。鉴于此,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基本可以确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确认为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是否为非经常性损益,还需要进一步判断5

再次,判断政府补助的性质与偶发性,是否会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常判断。非经常性损益公告没有对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判断做出解释。从性质上而言,若某上市公司的“盈利”是依靠取得无偿的政府补助来维系的,该公司的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必将受到极大质疑,政府补助即为性质特殊的事项。从发生频率上看,众多上市公司持续多年获得各种名目的政府补助。上述两方面的分析似乎得出的是相反的结论。然而,在判断政府补助的性质与偶发性时,不能以政府补助总体情况为对象,而应根据特定补助的政策、文件和合同等,对其背景、原因、条件和审批流程等进行具体分析。《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2023)则指出,政府补助文件中需明确补助发放标准,企业可根据其经营活动的产量或者销量等确定可能持续收到的补助金额。

最后,非经常性损益公告专门提出了政府补助划为非经常性损益的例外情况,即“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2020)指出,定额定量标准侧重于政府补助是否属于国家持续的产业政策扶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非经常性损益是证券监管机构出于监管需要设置的项目,证监会在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年度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等会计监管工作材料中表露了对非经常性损益认定的倾向,我们查找其中与政府补助相关的内容,总结于表5中。监管者也意识到,即便有监管文件出台,实务中对于政府补助损益类型的划分都是基于自身情况判断,会造成同类补贴划分类型不统一,进而在损益类别上判断不统一的现象(李静,2013)。

表5 监管机构列举的涉及政府补助的非经常性损益判断

总体而言,非经常性损益公告以及监管机构发布的监管文件中,对特定政府补助项目确认为经常性损益设置了较高的门槛:政府补助须属于国家持续的产业政策扶持的项目;政府补助项目无需每年申请或审核且发放可能性确定;持续期间长(至少三年)。

、对实务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非经常性损益判断的推测

实务中是如何判定获得的政府补助是否为经常性损益呢?

我们随机挑选了60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其中30家公司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均为正,30家公司净利润为正但扣非净利润为负。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包含政府补助的数据,而专门针对政府补助项目的小节中又披露了政府补助计入损益的情况,我们手工收集了三组数据:“非经常性损益——政府补助”表示被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其他收益”和“政府补助——营业外收入”分别表示计入其他收益和营业收入的政府补助6

首先,我们假定公司是按照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之后,才根据证监会的监管要求进行非经常性损益的判断。被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是与公司日常活动不相关的,也被认为是与正常经营业务不相关的,可以被直接划定为非经常性损益。而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还需结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其他判断标准再判断。我们发现,每家公司都有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有25家公司有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即,所有公司都获得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部分公司获得了与日常活动不相关的政府补助。

接着,为了分析政府补助被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程度,我们又构建了政府补助被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比值,计算公式如下:

在60家公司中,政府补助被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比值平均值为86.41%。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均为正的公司该比值平均值为81.46%,净利润为正但扣非净利润为负的公司该比值平均值为91.36%,但是对这两组均值差异的t检验显示,差异并不显著(t值=1.60,小于双尾临界值)。上市公司为了达到净利润为正的目的,蓄意地将更多的政府补助认定为经常性损益,这一推测并不成立。

在对比值进行排序后,我们发现有31家公司该比值为1,即这些公司所有的政府补助都被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当我们把比值的范围扩展为(0.8,1]后,公司家数上升至48家。换句话说,上市公司大部分的政府补助都被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再者,我们试图了解上市公司识别为经常性损益或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有哪些特征。除了发现1家公司明确披露其某项增值税返还属于经常性损益以外,仅通过公开披露的信息,我们难以识别各家公司将哪些名目的政府补助归入经常性损益,但是我们可以依据将所有政府补助都归入非经常性损益的31家公司的披露信息来分析被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的主要类别。从项目名称中,我们辨别了以下几种:(1)监管机构已经明确为非经常性损益的稳岗补贴、就业补贴;(2)需要根据企业表现而定,具有不确定性的奖励、奖补;(3)写明“一次性”或者某年、某批次的补助。遗憾的是,由于缺乏详细的一手资料,我们难以判断品种繁多且命名相似的政府补助,例如“专项资金”“专项基金”“项目开发补助”“资助资金”“扶持资金”等归入非经常性损益的合理性。

综上,我们推测大部分政府补助被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的原因:其一,政府补助在实质上更接近于性质特殊的事项,会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常判断;其二,特定政府补助项目在产业归属和持续性等方面难以达到认定为经常性损益的严格要求;其三,企业在没有业绩压力的情况下,可能出于降低编制成本以及减少监管者关注等考虑,宁愿更宽口径地认定非经常性损益。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上市公司2017年-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项目为对象进行了分析,结合政府补助会计准则和证监会非经常性损益公告的要求,总结了政府补助被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的要点,认为政府补助要符合经常性损益判断的门槛较高,涉及产业、确定性和年度等多个子条件。在对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进行抽样分析后,我们发现,政府补助基本都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然而,我们并没有发现上市公司试图更多地认定政府补助为经常性损益以达到净利润转正的目的。由于监管者会更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充分识别非经常性损益,可能部分公司出于减轻监管风险和减少编制成本的考虑,更宽口径地确认非经常性损益,将会计科目中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笼统地归入非经常性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并不是一个严格的会计概念,而是出于证券监管需要而制定的指标。樊行健和郑珺(2019)认为我国当前非经常性损益相关规定的制定主体是证监会,而不是出自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是会计监管和会计准则制定这两者之间的错位。然而,制定严密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判断标准并非易事,其与财务报表表内项目相比,缺乏会计科目或报表项目间勾稽关系,逻辑严密性不足。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也曾试图在主要财务报表改革项目中考虑类似指标(unusual income and expenses,非经常性收益和费用),然而由于难以定义,理事会于2022年9月放弃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我们建议,证券监管文件中保持对非常性损益判断标准的一致性,监管者还可以针对政府补助的常见类型做出分类指引,加强检查,提高上市公司识别非经常性损益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樊行健,郑珺.非经常性损益的列报:理论、准则与分析[J].会计研究,2009(11):36-43+95.

2.李静.关于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及损益类型判断的思考[J].现代商业,2013(32):200.

3.路军伟,马威伟.非经常性损益、隐蔽空间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来自沪深A股市场2009~2013年的经验证据[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5,37(05):113-124.

4.谢德仁,张新一,崔宸瑜.经常性与非经常性损益分类操纵——来自业绩型股权激励“踩线”达标的证据[J].管理世界,2019,35(07):167-181+204.

5.郑珺,马莉,刘梦琴.政府补助准则的财务影响与损益披露监管问题探讨——基于修订版CAS16[J].财会通讯,2018(22):70-72.

附  注

[1]数据来源:Wind资讯金融终端和CSMAR数据库。

[2]“扣非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简称。

[3]由于非经常性损益具体项目的金额有正有负,我们先对各个项目取绝对值,再计算其占全部项目绝对值之和的比重。

[4]涉及政府补助的退回。

[5]郑珺等(2018)“其他收益”是否划入非经常性损益,体现了会计准则与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存在一定的不协调性。

[6]绝大多数政府补助是通过“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来反映,少数政府补助是以冲减成本、费用,或计入营业支出来影响企业利润的,因此,本文的做法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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