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九江监管分局2023年第11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易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浔银保监罚决字〔2023〕11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易鑫(北京丰融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
单位 | 名称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对北京丰融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委托未通过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八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九江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7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