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文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文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张光强)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文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张光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分行公司业务部主任) | |
单位 | 名称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分行“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控领域”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文山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7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