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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文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文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张光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3.07.20 17:34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文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张光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分行公司业务部主任)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分行“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控领域”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文山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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