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四川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川银保监罚决字〔2023〕1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注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刘文婧、陆元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银保监罚决字〔2023〕1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刘文婧、陆元元

单位

名称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刘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刘文婧对该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二是未按照规定使用备案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费率,陆元元对该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罚款人民币24万元,对刘文婧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对陆元元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7月17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