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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这45人,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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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曝光一批违法比例较高的危化品运输企业、违法较多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以及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发布武深高速惠州博罗“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情况。据悉,今年5月份,广东新增45名终生禁驾人员。

5月份广东新增的45位终生禁驾人员中,其中有8人属于客货运重点车辆驾驶人,有23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18人属于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其中还有4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曝光的违法比例较高的危化品运输企业包括广州市申星物流有限公司、潮州市申捷物流有限公司等10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其中佛山市顺德区业一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保有量为59辆,违法量达16次,车均违法比例为27%。

违法较多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包括佛山市三水区昱辉运输有限公司的粤E73242、澳隆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的粤AFC429等10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其中佛山市三水区昱辉运输有限公司的粤E73242违法量达12次。

重点车辆违法比例较高的企业包括湛江市麻章区大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珠海市胜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新利海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其中兴宁市第一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机动车保有量为40辆,违法量高达143次,车均违法次数达3.58次。

违法较多的重点车辆包括兴宁市第一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的粤MF7129、广州市达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粤AL1359等9辆重点车辆。其中粤AL1359一个月来违法量达24次,这些违法较为突出车辆的主要违法行为包括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情形。

哪些原因会被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意味着驾驶证被吊销后,终生不得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得再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成年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若被“终生禁驾”后仍驾驶机动车上路,驾驶人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另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也会被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来源:新快报记者 王敌 通讯员 粤交宣、无锡交警、江门交警

编辑:陈楚仪

校对:陈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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