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环节”规范村干部近亲属入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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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年来,花溪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积极探索规范村干部近亲属发展入党的制度,通过抓实事前报告、事中公开、事后备案“三个环节”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审核把关,持续推动形成规范有效的全流程工作机制。
事前报告。花溪区把近亲属申请入党纳入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范畴,要求凡是村干部近亲属申请入党,在递交入党申请之前,涉及的村干部要向村党支部主动报告亲属关系。党支部在接收入党申请书后,要明确专人就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入党态度、对党的认识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并围绕党员责任、义务等与入党申请人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入党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并在支委会、党员大会上进行说明。同时,党支部要及时向基层党委报备,实行全程跟踪培养。
事中公开。花溪区把村干部近亲属申请入党贯穿发展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的每个阶段,并在相应乡镇党委会、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上单独作出说明,及时消除党员、群众疑虑,有效防止“优亲厚友”。该区还专门制作《村干部近亲属发展入党预审表》,由区委组织部进行“提级审核”后,向乡镇党委反馈预审合格名单,按程序接收为预备党员,推动全过程从严监督、审查和把关。
事后备案。花溪区制定《发展党员全程监督纪实“一表清”》制度,要求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必须严格审核把关并在相应栏目签署审核意见,实现可倒查、可追责。表格由区委组织部进行备案,实行动态管理,直至转为正式党员。同时,针对村干部近亲属申请入党的情况,每年做一次集中分析研判,强化跟踪问效,不断优化完善制度措施,持续扎紧发展党员“近亲繁殖”制度“笼子”。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李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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