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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物业公司欠缴水费,长沙一小区停水,合理吗?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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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按时向原物业公司缴纳了水费

是他们欠了水费

供水公司给我们停了水。”

6月26日上午

家住湖南湘江新区麓山润城小区的罗女士

发现家里的洗衣机突然停止了工作

业主群里,大家纷纷反映停了水

开始停水的时间

大概是26日10时52分

水从上午停到了当天19时

罗女士说

这已经不是小区第一次

因为原物业公司欠水费而停水了

印象中这是第三次

 业主委员会意见:

“我们小区是总表供水,水费是物业代收代缴的,前物业公司与供水公司有相关协议。我们把水费预缴给物业,物业再交给供水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易先生认为:原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缴纳水费,供水公司中止了供水,此事过错并不在广大业主,不能把责任推到业主身上。以停水的方式来催收水费,影响小区700多户业主的正常生活用水,此做法也值得商榷。

另外,原物业公司为什么欠了这么多钱,为什么不在欠款金额不大的时候提前介入?

供水公司意见: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城西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何先生表示,此次停水前,他们在小区相关位置张贴了公示,对广大业主进行告知。小区管网老化漏水,去年多方曾开过协调会计划进行水改,但未能实施。

原物业不是一下欠了这么多钱,中间曾经付过七八万元的水费,供水公司一直在追缴,停水催缴实属无奈之举。

新旧物业交接

新物业本月进场时,多方曾就欠的35万余元水费进行商讨,初步方案是:富佳物业垫付10万元,小区业委会拿出10万元公共收益垫付,15万元由供水公司向四鑫物业进行追缴。然而,难点就在于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业委会无权随意进行支配。

最终

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协调下

富佳物业同意:向富佳物业负责人申请再垫付4万元,剩余欠下的水费由供水公司向四鑫物业追缴,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供水公司承诺:在富佳物业按时代收代缴进场后产生水费的前提下,不再停小区的水。

律师说法

此事件中业主如果已履行了缴费业务,属于典型无过错方,应当给予基本生活用水保障。此外,原物业属于明显责任方,小区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甚至供水公司,应当根据与原物业公司双方存在的合同关系,依法向其索赔追偿,这才是正确维权之道。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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