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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沃汽车被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已注销汽车生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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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福田汽车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京01破91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宝沃”)破产程序。6月27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采访获悉,北京宝沃已经在工信部申请注销汽车生产资质。

▲相关公告截图。

据上游新闻此前《宝沃汽车宣告破产,卖身神州系失败一年前工厂已停工》报道,宝沃汽车于1919年在德国成立,年销量一度突破100万台,仅次于当时的大众和欧宝,品牌力一度达到与奔驰同样的高度,不过在1961年因为资金周转不利宣布破产。福田汽车2014年斥资500万欧元收购宝沃品牌,后于2016年1月成立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福田汽车对外宣传其为“德系”血统,打出“德系同门兄弟”宣传语,号称“BBBA”。

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北京宝沃三年累计销量10.69万辆,累计亏损40.14亿元。由于北京宝沃自身经营不善,连年亏损,迫不得已,福田汽车挂牌转让北京宝沃76%股份,2019年,神州优车完成对北京宝沃收购,在此后一段时间内神州租车大量采购宝沃的车型,但是依旧无法扭转在市场端的颓势,宝沃汽车的销量出现了断崖式下跌。

最终在2022年4月8日,福田汽车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破产清算申请。根据福田汽车的公告,北京宝沃净资产为负22.9亿,已经资不抵债。

2022年11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京01破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北京宝沃破产。

2023年6月16日,法院作出(2022)京01破91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宝沃汽车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023年6月26日,法院裁定终结宝沃汽车公司破产程序。

根据《民事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宝沃汽车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在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后,提交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情况的报告》,并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根据该报告以及终结破产程序的申请,管理人按照财产分配方案予以执行,现已执行完毕。其余破产财产,已进行预留。如后续有收回的财产,管理人将按照财产分配方案中关于后续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内容,进行分配。管理人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应继续依法履职。法院依照相关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工信部相关公告截图。

6月27日,上游新闻记者采访还获悉,日前,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1批)第四部分》,其中包括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宝沃”)自行申请注销汽车生产资质的内容,据悉北京宝沃多款产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生产,将于2023年12月31日起停止销售。

此外,另据了解,宝格沃汽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将全面承接北京宝沃汽车售后服务责任。记者从企查查app查询发现,宝格沃汽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由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而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则是陆正耀。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徐远哲

责编:范永松 邹渝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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