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鹰西分理处升格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鹰银保监复〔2023〕19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行:
你分行《农行鹰潭分行关于鹰西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鹰发〔2023〕2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鹰西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鹰西支行,简称中国农业银行鹰潭鹰西支行。升格后营业地址不变,经营范围不变。
二、你分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我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你分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机构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