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和睦家医院近3月内第二次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因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京朝市监处罚〔2023〕580号显示,经调查,该企业官网广告内宣传“神级大咖”的著名消化道疾病专家,在国内、国际学术领域均有建树,荣获多种表彰和奖励。在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中,“大神”一词指代精通行业业务拥有超强能力的人。由此转化为“神级大咖”来使用。“神级大咖”不构成广告法的虚假宣传;“北京和睦家医院”微信小程序内微店商城,医美服务内“黑金超光子DPL”项目销售量为7份。服务发生交易数量少,当事人及时下架医美服务。该项目宣传“无痛、无需恢复期”来自人民军医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等多家期刊杂志刊登临床试验结果,举报中“无痛、无需恢复期”的宣传语不构成安全性断言或保证;在“无痛、无需恢复期”截图中出现“无痛、无创的非手术的治疗,医生经验丰富,使用进口仪器。”宣传语,涉嫌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北京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并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这也是该公司在近3个月内第二次被行政处罚。3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罚款3万元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据悉,经查,特种设备号为21201101052011120002(产品名称:灭菌舱体)为该公司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该设备应于2022年12月06日进行定期检验,2023年1月1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进行定期检验。该公司在当天向朝阳区特种设备检测所提交相关材料,于2023年1月31日由朝阳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对其进行检验并检验合格,2023年2月10日领取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书。
天眼查信息显示,今年1月29日,北京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被罚款3.5万元。
再往前查询发现,近年来,该公司有过多次被行政处罚记录,处罚事由涉及“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饮用水中有异物”违反《价格法》、“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等。
此外,该公司之前还涉及多起法律诉讼,包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合同纠纷等。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注册资本124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吴启楠(WU CARL)。和睦家官网介绍,和睦家医疗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青岛、博鳌等地设有医院和诊所,为民众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全职医生共600余人,兼职专家团队超过1,000人,护理团队1,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