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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现多起“偷拍乌龙”事件,被冤枉者如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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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大学女研究生广州地铁“偷拍乌龙”事件余波未消,杭州、成都等地又接连曝出类似“偷拍乌龙”事件:杭州师范大学一男研究生在校内被本校女生指责尾随偷拍,是变态;成都一小伙在地铁上被两名女子指责偷拍,理由竟然是怀疑他鞋子上装有摄像头。最近这几起“偷拍乌龙”事件究竟有多离谱?面对被当众指责偷拍、变态的窘况,被冤枉者只能忍气吞声吗?应该如何理性维权?

乌龙1:广州地铁一女子指责大叔偷拍反转后被网暴

近日,广州地铁8号线一大叔被怀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遭女子曝光,引发大量关注。据报道,6月7日,广州地铁8号线上,一女子注意到一位大叔蹲在地上玩手机,怀疑对方偷拍自己,要求检查对方的手机相册。大叔打开手机相册让其检查,相册中没有偷拍照片。

随后该女子将视频发布在网络上,表示“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维权了吗?”女子在文中将大叔称为“猥琐老头”,认为其不是第一次作案,手法娴熟。还表示“既然没有偷拍,那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

事后,该女子被曝出系四川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其生活照片、在校考勤、保研资格、实习单位等个人隐私,被网友大量挖出并提出种种质疑。有媒体评论称,这是典型的网暴他人反被网暴。最新消息是:6月11日,当事男子在儿子邓先生陪同下到广州鹭江站派出所报警。涉事女子从东莞赶过来,正式向其一家道歉。同日,双方达成协议,女生在网上发布公开道歉信。邓先生表示:“她还是名学生,公开道歉就好,不想影响她太多。”四川大学对媒体记者称,学校对此高度重视,将按程序依法依规处理。

乌龙2:杭州师大男研究生被指尾随偷拍遭骂变态

据大河报报道,有人在视频网站发布视频称,杭州师范大学一名女大学生怀疑同校男研究生尾随偷拍自己。在男生自证清白后,女生解释自己认错人了,男生暴怒连吼。

网络视频显示,6月12日,杭州师范大学一教学楼门口,一位留着长头发的男生,自称是该校研究生,对着一名女大学生大声呵斥:“你叫什么名字?”

男子对现场众人解释,自己当时正在翻看手机相册,查看其与导师的合影。结果这位女大学生突然冲上前,说自己在尾随偷拍她,还说他是一个变态。女大学生出言辩解:“我认错人了,之前有个长得跟你有点像的人,一直在偷拍……”视频里,没有出现女大学生向男研究生道歉的片断。

6月13日,大河报记者采访杭州师范大学保卫处得知,此事已处理结束,两人系误会,双方已经和解,暂不清楚学院是否作出处罚。

乌龙3:小伙地铁上被指责鞋子装有摄像头

何小可(化名)是名90后,四川南充人,目前在成都上班。他告诉媒体记者,6月11日晚上9时许,他独自乘地铁回单位宿舍。“我乘地铁1号线行至高新站时,上来一对老夫妻。”何小可说,他起身让座,站在车厢中间扶手柱位置,前方左边那排最远处有两名女子。列车到达成都火车南站,两名女子突然站起来,对他大声叫道:“你是不是在偷拍,我怀疑你在用小型摄像头偷拍。”

何小可说,列车安全员走过来,一把将他架住。他这才注意到,两名女子相貌姣好,一人穿裙子,一人穿短裤。其中一女子对安全员说:“我刚刚看到他鞋子在闪烁绿光,上面装有摄像头,在偷拍。”另一女子说:“就在他鞋带最前端那里,刚刚闪了绿光,我们看到了,他就关了。”

何小可称,全车厢的目光都投向他,“我好像被抓了个现行。”众目睽睽下,“我露出鞋子、袜子让他们看,穿短裤子女子拿出手机,对着我鞋子一顿狂拍。”她事后还拿起手机发微信语音:“给你们吃个瓜。”

几人被带到派出所,民警调查后给何小可作出澄清。民警分析,当列车快到站时,站台两边广告牌上的光映射在鞋子上,折射出绿光,让两女子误以为是摄像头。当列车到站停下,绿光消失,两女子又误以为是关掉了摄像头。

民警对何小可说,他们会尽力调解,如果不满意,他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两女子,同时可主张名誉权受损或寻求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

何小可说,他可以不考虑赔偿,但需要一个有态度的道歉。何小可称,经民警调解后,一名女子飞快地朝他说了句“帅哥,对不起”,随即转身走了,“这种道歉语气一点不诚恳。” 

律师说法

“偷拍乌龙”中的被冤枉者如何维权?可报警或提起诉讼

在“偷拍乌龙”事件中,面对被当众指责偷拍、变态的窘况,面对对方盛气凌人的“查看手机”要求,甚至对方将相关视频传播上网的网暴行为,被冤枉者只能忍气吞声吗?应该如何理性维权?

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表示,(被拍者)即使认为对方(在偷拍),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和肖像权,也不能要求对方交出手机或强行夺走手机删除照片。因为手机是私人物品,手机里的照片也是隐私。这种行为同样是侵权行为。所以,被冤枉者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对方盛气凌人的“查看手机”要求。当然,双方可以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现场工作人员求助或者报警处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建议,如果自己莫名被人怀疑偷拍,可以请具有公信力的人比如警察在场见证,自证清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如果遇到对方动手,强行暴力检查手机,被冤枉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被疑偷拍者被对方在网上曝光,遭遇网暴时如何维权?张公典认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对方“过度维权”行为的侵害,被冤枉者可以投诉举报、要求网络平台公司删帖或报警处理。

付建也认为,如果仅靠怀疑就把疑似偷拍者的姓名、肖像等曝光,这是对他人肖像权的侵害。被冤枉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停止侵害等。

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聂炜昌律师也认为,如果只是怀疑对方偷拍,没有确定事实,还虚构事实,就涉嫌毁损别人的人格,涉嫌侮辱诽谤罪。被网暴的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维护自身权益。

上游新闻记者 汤皓  编辑 蔡海燕 责编 谢聘 审核 廖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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