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无偿献血工作新闻发布会
政府网站
转自:钦州发布
6月9日
钦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情况
△座谈会现场。融媒体记者 李书文 摄
6月14日是第20个世界献血者日,这是无偿献血者的节日,也是广大血液工作者的节日,无偿献血是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血液在临床治疗中是重要、不可或缺的医疗资源,血液的充足供应和安全保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
发布会上,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献血办主任劳春红介绍了我市的采供血工作和无偿献血体系建设情况。一直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积极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规范公民临床用血收费、积极推行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血款即时结报等工作。2022年,投入无偿献血工作经费2911.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招募、采购仪器设备、购买试剂耗材、返还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等。
近年来,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我市被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授予2020—2021年“无偿献血先进市”荣誉称号,先后有3个单位获得无偿献血促进奖,3867人获得无偿献血表彰奖励。2016年以来,无偿献血人次、献血量、千人献血率实现七年连续上升。无偿献血人次从2016年的25790人次增长至2022年37255人次,增长11465人次,年平均增长率6.32%;献血量从2016年的8.5825吨增长至2022年的13.54吨,增长约4.96吨,年平均增长率7.89%;千人献血率从2016年的7.77‰提高到2022年的11.25‰,提高3.48‰。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目前,我市共设置有4个固定献血点,采供血队伍96人。成立了钦州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钦州市机采血小板应急队和稀有血型之家三支无偿献血队伍,他们不仅为临床患者提供安全的血源,更是无偿献血宣传动员不可代替的力量。随着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吸引了不少外地前来就医的患者,临床用血需求逐年攀升,我市无偿献血事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呼吁更多爱心人士共同关注和参与这项公益事业。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继续推动贯彻落实《献血法》,强化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健全血液保障制度,促进血液安全和提升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建设健康钦州提供坚实的血液保障。
发布会上,市卫健委、市教育局、
市红十字会、市一医院、
市中心血站相关负责同志
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请问在我市无偿献血者们参与献血后可以享受什么优待政策?在临床用血上有什么保障?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为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需求,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根据《献血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献血条例》《钦州市公民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在我市献血的献血者可享受以下的优待政策和临床用血上的保障:
一是优待政策方面,适龄公民无偿献血后可安排休假1日,所在单位可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二是临床用血方面,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的,按照献血总量1∶1的比例优先调配用血量;如献血者本人献血总量累计达到1000 毫升及以上的,献血者本人用血优先用血量不受限制。
三是临床用血费用补偿方面,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5年内可以按献血总量的2倍享受血液制备的成本费用补偿,5年后可以终身按献血总量等量享受血液制备的成本费用补偿;献血者献血总量累计达到1000毫升及以上的,其本人用血时可以终身不限量享受血液制备的成本费用补偿;如果献血者血液经检测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费用按献血总量等量享受血液制备的成本费用补偿。
我们这里所说的直系亲属包括献血者的父亲、母亲和子女。其中父母亲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属于已婚双独生子女中献血者的父母亲则包括双方父母;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2、请问公民应具备什么基本条件才能献血?献血有什么流程?献血前后应注意点什么?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相信这个问题,很多公民都想了解,具体来说,公民参加献血还是有严格标准的,首先献血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次在年龄方面,献血者应满18周岁,小于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岁。再者就是在体重方面,男性献血者应大于等于50千克,女性应大于等于45千克。献血者保证充足的睡眠、不空腹、献血前一周身体健康,无感冒、发热、腹泻、服用药物等情况,没有患肝炎或确诊过其他不能献血的疾病,女性须避开生理期和前后3天。
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参加无偿献血的主要流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献血者知情同意及献血前健康征询表》及《献血登记表》。其次还要开展征询和量体重、测血压等体检工作,再进行血液初筛,检验血型、血红蛋白比重、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血清谷丙转氨酶等,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在采血工作人员指引下完成献血。
献血前后的注意事项对于许多首次献血的献血者来说也是比较关心的问题。献血者在献血的前一天和当天宜清淡饮食,不要进食高脂食物,不得喝酒、浓茶和咖啡,防止血液浑浊。献血前一晚还应保持充足的睡眠,不得空腹献血,以免在献血过程中出现头晕、心慌、出汗等反应。在献血后,献血者应用棉球摁压针眼10分钟,休息10—20分钟,不要急起。如果针眼周围有青紫,24小时后热敷可逐渐消退。完成献血的当天,献血者还应注意穿刺针眼处的清洁卫生,洗澡以淋浴为好。献血后献血者还应适当多饮水以补充失去的水份,正常饮食,适当吃些瘦肉、鸡蛋、猪肝、豆制品等含蛋白质较高的食品以及新鲜蔬菜。献血后切记24小时内不要剧烈运动,适当休息,当天不要从事高空作业、高温作业、体育比赛、通宵娱乐等活动。个别出现倦怠感觉者,保证充足的睡眠即可。
3、今年“世界献血者日”突出基层共青团组织应针对团员青年制定有针对性的无偿献血知识科普方案和宣传动员计划,鼓励号召更多团员青年参加到无偿献血,我们教育系统是如何做的呢?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今年我国“世界献血者日”活动主题是:汇聚青春正能量,无偿献血传爱心。钦州市教育局积极响应,大力宣传。一是指导各学校基层共青团员组织针对团员师生制定有针对性的无偿献血科普方案和宣传动员计划,宣传无偿献血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动员组织广大共青团员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行动。各学校基层共青团员结合实际在6月份组织开展1次无偿献血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做好无偿献血主题宣传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利用三月学雷锋月、五月“五四”青年节和六月世界献血者日等契机,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 会、出版墙报、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无偿献血主题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内容深入人心,引导鼓励广大适龄健康师生踊跃参与。
4、市红十字会在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一是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市红十字会在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无偿献血,连续三年被市人民政府评为“无偿献血工作突出单位”。
二是组建志愿服务队。组建了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通过“桂志愿”规范发布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服务时长,评选星级志愿者。
三是积极搭建志愿服务交流平台。举办“三献(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和业务培训班,重点抓好无偿献血志愿者骨干的选拔和培训。
四是大力倡导无偿献血理念。把参与推动无偿献血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的具体举措,融合“三救(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核心业务,走进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和农村大力宣传普及无偿献血知识。今年以来,开展应急救护与“三献”宣传相结合的活动 87场,向41399人普及无偿献血知识。
5、前几年有不少献血者反映用血费用报销比较麻烦,据了解,这几年报销程序有了很大改进,请问我市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的血款报销手续怎么办理?血款报销流程又是怎样的?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2016年起,我市率先开始推行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血款即时结报工作,2020年9月起,积极配合推进全区统一的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为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报销服务,很好地解决了“献血容易,报销困难”的社会性问题。
在我市参加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的血款报销手续办理和流程如下:
一是在我市医疗机构就医临床输血出院后办理血款报销的,由办理者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报销原件材料到医疗机构输血业务科室(或者住院收费结算窗口)办理血款报销费用。
二是在市外就医临床输血后办理血款报销的,办理者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报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中心血站报销窗口或各个献血点现场办理,也可以将相关报销材料复印件通过邮寄方式到市中心血站进行办理。
6、一次献血400ML,会不会造成贫血呢?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科学献血,无损健康。对于符合条件的献血者,按国际标准每次献血量最高可达 10.5ml/kg,一次性献血400ml不超过正常人体血液总量的十分之一,不会对身体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机体通过自我调整,血容量会很快恢复到献血前的水平,血浆中的水分、无机盐类在12h内由组织液透入血管而得到补充;血浆蛋白浓度在1d左右即可恢复;红细胞恢复比较慢,约需要7~10d的时间。绝大部分献血者献血后没有任何献血不良反应,少数献血者可出现不适感觉,属于一过性的血管迷走神经反射,多见于初次献血者紧张、群体效应是常见的原因,这些不适经过适当处理和短暂休息后均可缓解。
来源丨融媒体记者 黄宇琨
编辑丨黄宇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