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自融”!某信托公司被调查!
上海信托圈
来源:上海信托圈
导读:所谓“自融”,即由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变相放大了发行人杠杆,此类债券一旦发生违约,将严重损害投资人权益,影响市场稳定。
债市严监管高压态势仍在持续!
5月31日,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称对7家金融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交易商协会表示,近期,在债务融资工具违规“自融”的调查中发现,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外钜融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交易环节涉嫌存在违规行为。
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交易商协会对7家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此番自律调查是围绕债务融资工具违规“自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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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债务融资工具违规“自融”
所谓“自融”,即由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据业内人士介绍,“自融”严重违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扰乱市场定价,破坏市场秩序。同时,还变相放大了发行人杠杆,增加了潜在的债务风险,此类债券一旦发生违约或风险事件,将严重损害投资人权益,影响市场稳定。
早在2020年11月,交易商协会便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化发行规范要求,明确发行操作规范,加强自律管理和处分。《通知》强调严禁发行人“自融”,要求加强“关联方”认购披露,规范簿记建档发行秩序。
具体而言,《通知》明确,发行人不得直接认购,或者实际由发行人出资,但通过关联机构、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同时,主承销商、承销商、投资人等不得蓄意协助发行人从事相关违规行为,如在发行过程中发现上述情形,应立即停止相关发行工作,并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从此次被启动自律调查的7家机构来看,既有信托公司,也有资产管理公司,还包括多家券商,涉及机构类型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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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信托被点名
北方国际信托也被交易商协会启动自律调查。
北方信托,前身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1987年成立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由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及民营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33%,其他国有企业合计持股55.4%,其他民营企业合计持股8.38%,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89%。而泰信资产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资金5亿元,系从北方信托分立而来,主要负责管理北方信托于2005年剥离的不良资产,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金融资产管理除外)、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业务等。财务数据方面,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约8.34亿元。
北方信托2022年营收净利双双下滑,公司实现营收6.65亿元,同比下滑19.02%;实现净利润2.81亿元,同比下滑13.96%。
根据年报,2022年北方信托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2819.38万元、按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1409.69万元,2022年应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634.88万元。另外,2022年,天津银保监局派出检查组对公司进行了检查。
早在2019年11月,因信托贷款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天津银保监局对北方信托做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已不是北方信托当年第一次受罚。在当年的3月份,北方信托因为违规发放房地产自营贷款、信托资金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就曾被罚款合计8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