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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妇离婚才知丈夫年入300万,法院判决女方分六成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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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三联生活周刊

家庭主妇离婚才知丈夫年入300万,法院判决女方分六成财产

【#家庭主妇离婚才知丈夫年入300万#,法院判决女方分六成财产】据@荔枝新闻近日,江苏的一对夫妻离婚时,丈夫李某称自己仅有10万元存款,妻子张某申请法院帮助调查。法院调查发现,李某年收入高达300万元,账户还存在多笔大额支取现金的情况,而作为家庭主妇的张某并不知情。根据《民法典》,夫妻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有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情形的,在分割时可以少分甚至不分,最终法院判决女方分得60%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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