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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挂靠”“偏门”要堵 ,需求也应正视

媒体滚动 2023.05.18 10:15

转自:中工网

原标题:社保“挂靠”“偏门”要堵 ,需求也应正视

近来,多项规定严令禁止代缴和“挂靠”社保。《工人日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在多项规定对社保“挂靠”划出“红线”的背景下,仍有一些灵活就业者受户籍限制无法在工作地参保,选择“挂靠”社保。“挂靠”叫停后,他们在工作地怎么上社保,社保需求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备受关注。(5月15日工人日报)

通过“挂靠”代缴等手段参保是违法违规行为,甚至还会面临代缴公司卷款跑路,个人财产受损、信息泄露、影响个人征信等多重风险。“挂靠”社保这一“偏门”,必须堵住,这也是对灵活就业者的负责。

但是,也要看到,之所以还有人冒险“挂靠”社保,是因为他们无法正常缴纳社保。如果没有社保,则买车买房、子女上学等资格受限。

本质上这是制度性交易成本过高造成的。户籍和社保捆绑、劳动关系和社保捆绑、社保和需求捆绑、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差距过大等制度制约,让灵活就业者即使知道就算找机构“挂靠”代缴了社保,不但自己多交了钱,而且也较难享受相关待遇,但他们还是想法去“挂靠”。

表面上看,“挂靠”社保是户籍制约导致的。一些大城市如果直接取消户籍限制,社保的转移接续、社保基金的跨地区调剂,以及由此带来的人口流动进一步失衡等都是难以解决的问题。不过,在一些地方全面放开户籍还不能一蹴而就的情况下,固然需要循序渐进放开户籍限制,更急需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灵活就业人员能正常方便的缴纳社保,不用再想法设法去“挂靠”。

比如,降低劳动关系和社保捆绑的制度交易成本。《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承担相应责任。灵活就业人员只要付出劳动,必然就存在劳动关系,不管灵活就业人员涉及到几家,几家都要按比例承担相应的购买社保的责任。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认定员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必须要求企业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医保和工伤保险。如此一来,灵活就业人员即使没有打工所在地的户籍,同样可以享受社保。

《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自2023年3月1日开始实施后,上海的快递外卖小哥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上海并没有全面放开落户条件,但为何能这样做?就在于上海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上下足了功夫。上海不但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也通过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满足民生需求。

社保对灵活就业者的制约,不仅影响到他们的生活现状以及生活预期,也制约了促销费的升级。还存在“挂靠”社保需求的城市,要从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的视角出发,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降低民生领域制度性交易成本,下硬功夫打造好“人民生活更美好”的软环境。(丁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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