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试点建设
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李晓青)今年,新疆全面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试点建设,引导各类餐厅(食堂)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实施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推广,建立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
5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获悉,今年经过积极推荐申报,已有五家单位获得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试点授牌。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有效期3年,每3年复评一次,期满复评不合格或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将收回营养健康食堂(食堂)称号。
据介绍,去年12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商务厅、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自治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提到,截至2030年,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委直属直管各医疗机构,发挥行业引领作用,积极推荐申报营养健康食堂;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商务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当地实际,每年至少推荐3个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取得经验后逐年递增,并在全疆推广实施。
试点建设工作推进中,各级相关部门要明确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建立原材料采购、营养健康管理、盐油糖采购、台账等制度以及防范和抵制食物浪费制度;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建立盐、油、糖(包括含盐油糖的各种调味品)使用量登记制度,定期记录每餐就餐人数,监测人均摄入量,逐步减少菜品的盐油糖用量和消费者人均盐油糖摄入量。
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需配备有资质的专(兼)的营养指导人员。营养指导员应参加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营养师、营养指导员负责指导营养健康餐厅的菜品采购、配料和加工、菜品营养标识,制定菜单和菜品制作标准,开展餐厅营养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帮助顾客合理选餐。
同时,各级相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建设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合理膳食和“三减”、营养相关慢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控、节约粮食等政策和科普知识,营造营养健康的就餐氛围;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菜品进行营养标示,重点标注菜品中能量、脂肪、盐的含量,并对菜品营养特点和适宜人群进行提示;对消费者给出合理点餐建议,推荐“三减”菜品,引导消费者实施光盘行动,主动销售小份或者半份菜品、经济型套餐等,切实杜绝浪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