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城市简史
转自:邯郸晚报
三、中国人民银行邯郸办事处的设立
1948年12月1日,以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为基础,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简称“中行”),华北银行邯郸办事处遂更名为“中行邯郸办事处”。在中行第一版人民币发行以后,市政府根据华北人民政府训令,于1949年1月6日发出通知,“凡本区一切财政税收、会计账本、报表支拨以款计算者,统于1949年1月1日起,以中国人民银行钞票为本位币。冀钞、农钞、边币、北海币按规定比值折人民票计算。”原冀钞印刷厂承担了印制第一版人民币的任务。1949年2月,邯郸的私营银号正式歇业。至此,邯郸的金融业由原来的公营、私营和合作社等多种成分组成的金融体系,变为由中国人民银行独家经营的国营金融系统。随着人民币作为本位币地位的确立,中行邯郸办事处加强了对金融业的行政管理,通过本币业务开展了收兑旧币工作,还设立了多处旧币兑换所。到1949年底,旧币收兑工作基本结束,人民币成为市场流通的唯一货币。
中行邯郸办事处成立后,主要开展人民币的存款、放款和汇兑业务。据《中国人民银行邯郸办事处一九四九年城市工作总结》,“举邯郸、临清为例,全年共吸收公存628.73亿元,储存2.96亿元,私存4805万元,共存631.17亿元”。自8月至年底,共办理公私工商合作贷款430笔,金额800146万元。其中工业占22.7%,商业占77.3%。在这些贷款中,公营占95.40%,合作社占2.78%,私营占1.43%。在工业贷款中,有77.3%用于工资。在商业贷款中,有44%用于棉花购销,有22%用于山货经营。在贷款方式上,短赊与透支定货(即信用方式)所占比例最大,达90%上下。汇兑业务主要是国营贸易部门的大宗物资调拨,开通了17个大中城市的电汇,增加了169处票汇、通汇地点,办理电汇44次,办理票汇往来达60个行户,计859次,共汇出688712万元,而汇入达到2024188万元,入超达1335476万元,其中尤以12月份为最,余月汇出共342931万元,而汇入达1191897万元。
中行邯郸办事处在独家经营中,通过开展业务支持了国营商业的收购,大力扶持山货、土货的经营,利用押汇、电汇和出外采购贷款,保证土产、山货价格稳定和顺利出口,直接刺激了农副业生产和商品物资的流通,对邯郸镇的经济建设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四、群众信用社与民间银号
(一)群众信用社的创办
群众信用社,起源于抗日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后的农民合作互助运动和以后实行的合作贷款。1946年1月15日,冀行在邯郸第一次区行经理联席会议上提出:“我们在今天特别提出开展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发动群众自己将农村中的信贷金融组织起来,以活泼农村金融,调剂有无,并借此开展农村中的其他金融业务。”为此,冀南区行第三分行为吸取经验,于上半年亲自创办了邯郸解放后第一个信用社,即彭城信用合作社,办法是由群众集股。自5月29日至6月3日,共收股金达152.55万元,并于7月1日正式开张营业。合作社办得比较成功,在工农业发展中确实发挥了作用。
邯郸市群众信用社,其前身是1946年12月邯郸市商联会创办的联商银号。当时,邯郸市正在紧急备战,冀行、瑞行、益增银号等已迁往武安一带,造成全市流通资金出现严重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市商联会为了解决工商业经营中的实际困难,便发起成立了联商银号,并得到了市政府和国营商行的大力支持。经过商联会的积极动员,有400余户入股参加。最大一股为50000元,最小的一股是5000元,总共集股400多万元,市政府又帮助解决了500万元。除市政府筹集的500万元外,其余均为商人的股金,故名叫“联商银号”,并于1946年12月正式开张。
联商银号成立后共办理了三期业务,第一期股金为9288000元,联商号在经营中十分灵活,方便工商业存放款,甚至代替某些商店出纳,使存款户逐年增加,在存户中以国营、公营单位为最多,且存额也较大。到1947年9月,三期入股均获得了利润,股金增至35839000元,吸收存款由一期27128270元增至三期132898597元,其经营较为顺调。可以说联商银号在备战期间经营非常成功,吸收了国营、公营、私人大量存款,有力地支持了工商业的发展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