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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媒体滚动 2023.05.04 12:34

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法定名称及缩写

法定名称: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缩写:光大永明人寿

(二)注册资本:54亿元

(三)公司住所和营业场所: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136号天津国际金融中心大厦第3层(建筑层第2层)304-305(部分)、第16层(建筑层第12层)1607、第68层(建筑层第50层)

(四)成立时间:2002年4月

(五)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经营范围: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 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经营区域:天津、北京、浙江、江苏、上海、广东、重庆、辽宁、河北、山西、四川、深圳、苏州、河南、黑龙江、宁波、湖南、陕西、大连、安徽、湖北、山东、福建、广西。

(六)法定代表人:孙强

(七)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95348

二、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合并利润表

(二)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五)财务报表附注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及若干保险责任准备金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重要会计政策和重要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本集团2022年度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会计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记账本位币: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重要会计政策和重要会计估计说明的完整内容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网址如下:http://www.sunlife-everbright.com/。

3、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于2021年12月31日,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财务报表附注完整内容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如下:http://www.sunlife-everbright.com/

(六)审计报告的主要审计意见

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后附的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一)未来现金流假设、主要精算假设方法及其结果

公司以最优估计下的未来现金流作为评估准备金的计量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和货币时间价值。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采用逐案分析法。对于短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采用未赚保费法计算;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从链梯法、BF法、案均赔案法等方法中选取两种计算取其较大者。公司计算准备金所估计的未来现金流包括未来保费收入、费用支出、佣金支出、退保支出、赔款支出、生存给付和其他给付等。

对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折现率曲线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750个工作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移动平均为基准加上合理的溢价确定。对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保险合同,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折现率曲线。未来投资收益率假设根据宏观经济预测、资本市场预测、投资渠道、投资策略等因素确定。

公司根据经验数据分析和预期未来发展趋势确定死亡发生率、重大疾病保险的发病率、轻中症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率、短期险赔付发展因子、短期险赔付率假设。

每一会计年度公司分红险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红利占当年可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70%。

(二)评估结果以及与前一年度评估结果的对比分析

年度内,公司准备金较前一年度有一定提升,新业务持续增长和存量业务交纳续期保费是准备金增长的主要原因。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司准备金评估结果如下表(不包含再保影响):

四、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一)风险评估

根据监管机构的风险分类,公司对经营过程中的以下七类风险进行识别,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

1.市场风险

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和权益风险。利率风险方面,资产端在年度风险管理指标要求的基础上,对月度和季度久期进行动态管理;负债端加强中等期限产品的开发,优化产品期限,缩减久期缺口。权益风险方面,通过多委托人策略逐步分散组合风险,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对于股票类资产净值情况进行每日监测,对风险状况进行及时预警和提示;强化股权项目的投前审查,细化投资决策流程,加强权益风险管控。

2.信用风险

结合偿二代二期信用风险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公司完善了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对信用风险相关制度进行重检梳理。建立完善统一授信管理,进一步强化持仓信用资产监测预警,持续加强信用风险防范力度。公司分别在纵横两个维度上采取措施强化信用风险管理:横向上看,形成日、周、月多频率的信用管理监测分析及报告的机制;纵向上看,分别从行业、区域、重点资产等不同维度开展跟踪分析。

3.保险风险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监管调整、市场变化及自身经营情况,区分甄别保险风险对于公司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影响,通过多种不同的手段和方式来综合管理保险风险。公司在重点环节,通过部门间密切合作与沟通,对保险风险指标定期监测、跟踪、管理和报告,对于重点产品、重点风险加大分析追踪力度,同时加强核保核赔,并采取再保有效分出风险等多种手段进行保险风险管理。

4.流动性风险

公司基于有效性、全面控制以及成本效益三个原则管理流动性风险,确保流动性安全、合理。公司定期对各账户流动性水平进行评估与分析,不断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前瞻性;对重点账户实行每日监控,定期召开例会,提前部署应对措施;每年组织开展流动性应急演练,及早发现风险点,提升公司应对突发流动性风险事件的能力。

5.操作风险

公司不断梳理、制定和建立各职能条线管理制度、流程,夯实公司基础与基层操作层面的管理机制,确保操作风险应对控制措施有效执行。定期对各项操作风险指标进行监测,识别、分析与报告;收集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根据不同分类维度对损失事件进行分析;开展操作风险自评估、风险排查等工作,对识别出的风险管控问题,持续关注其整改优化情况,促进公司稳健、有效经营。

6.声誉风险

公司持续贯彻“早预警、深研判、妥处置”的声誉风险管理方针,积极维护品牌形象,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增加媒体正面宣传。公司结合监管政策的变化和公司管理实际对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及配套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建立起声誉风险一把手负责制和首办责任制的管理体系。公司未发生声誉风险重大责任事故,保持了良好的声誉。

7.战略风险

公司紧紧围绕长期战略,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突出投资、新业务两个价值,打造健康、养老、科技三个特色,强化业务协同,切实提升价值贡献、提升特色优势。公司持续关注国内外宏观环境、保险行业整体发展方向、监管政策调整等对公司战略执行的影响,并适时调整执行策略,努力实现年度目标,并积极推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风险控制

1.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1)风险管理组织设置与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是全面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监督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公司设立一名首席风险官负责风险管理工作,首席风险官列席风险管理委员会,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了解公司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要系统及重要业务流程,参与各项决策的风险评估及审批。

风险管理部及法律合规部为公司风险管理二道防线,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2)风险管理流程和制度的建设与改进

公司不断强化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的职能,促进三道防线之间的有效分工与合作,形成完善的风险识别、评估、计量、应对和监控的风险管理流程。

公司紧跟监管要求与市场变化,密切结合业务发展需求,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规范相关流程和工作职责,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基础。积极开展风险管理文化建设,通过组织培训将风险管理向一道防线推进,提高员工对风险的认识水平和实施风险管理的工作能力。

2.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及执行情况

(1)公司的风险战略

公司总体的风险战略是以风险偏好体系为依托,逐步形成风险偏好的传导机制,将风险控制融入一道防线的经营管理之中,形成嵌入式的风险管理战略。

(2)公司的风险偏好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保持战略定力,防控各类风险,目前各类风险偏好指标运行总体可控。

五、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1.本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产品的名称、主要销售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和退保金。

2.本年度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居前3位的保险产品的名称、主要销售渠道、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和保户投资款本年退保。

3.本年度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居前3位的投连险产品的名称、主要销售渠道、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和投连险独立账户本年退保。

六、偿付能力信息

下表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光大永明人寿偿付能力情况,符合监管要求。

七、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2022年,公司严格执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各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三级管理组织架构,根据制度规定履行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的审批程序,季度关联交易报告的审批、报告和披露及时规范,关联方档案的收集、更新和报送依法合规。2022年,公司未受到与关联交易相关的监管处罚。2022年关联交易专项整治以及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年度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约92亿元,其中,利益转移类交易金额约为59.03亿元,资金运用类交易金额约为21.71亿元,保险业务类和其他类交易金额约为9.59亿元,服务类交易金额约为1.67亿元。前述交易按备案、审批的保险产品费率、或参照行业情况和市场水平定价,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不当利益、规避监管限制或违反监管规定为关联方提供资金的行为。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

光大永明人寿一直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有特色、有价值”的经营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夯实消保基础,筑牢风险底线,创新消保服务,广泛消保宣教,多元纠纷化解”等方面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司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经营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建设和风险管理体系,并建立了涵盖董事会、监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在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分级管理体系,共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公司通过“立、改、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不断进行完善,建立、修订了《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在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进一步夯实了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基础。公司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融入公司治理的各环节及全面内控管理体系,并进行持续监督。公司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周”、“金融知识进万家”等集中式与常态化相结合的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关注一老一小、残障人士、新市民等特殊人群的宣传教育需求开展活动。2022年共举办463场教育宣传活动,触及消费者72.68万人次。通过普及消费者金融保险知识,助力消费者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倡导保险消费者理性合法维权,提高保险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取得良好效果。公司将合规经营作为公司发展的先决条件,不断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加强投诉管控机制,强化溯源整改及多元纠纷化解,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二)投诉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2年,公司妥善处理消费者监管投诉案件322件,办结率100%。未发生重大及群体性投诉事件。从产生消费者投诉的业务类别来看,主要集中在传统寿险产品,占比54.04%。从消费者投诉地区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华中地区(19.88%)、华东地区(18.94%)及东北地区(18.01%)。

九、重大事项信息

2022年度公司累计受到监管处罚3次,罚款金额3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宁波分公司因存在给予保险消费者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被宁波银保监局处以12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2)2022年9月,公司因存在违规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的违法行为,被中国银保监会处以2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

(3)2022年12月,安徽分公司因存在跨省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被安徽银保监局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并罚款0.5万元。

我公司高度重视合规经营,发现问题后,及时组织责任单位开展风险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底,上述处罚事项涉及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我公司将持续加强内控合规管理,强化合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机构依法合规经营能力。

十、公司治理信息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

本公司无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为我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0%。

(二)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变化情况

(三)股东会职责及主要决议

1.股东会职责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2.股东会主要决议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14项议案。历次会议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如下:http://www.sunlife-everbright.com/。

(四)董事会职责、人员构成及工作情况、董事简历(包括董事兼职情况)

1.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股东会报告。

2.董事会人员构成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2人,非执行董事10人(含独立董事4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0人。

3.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规划和执行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7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专门委员会33次会议。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5次。

4.董事简历(包括董事兼职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执行董事: 孙强(董事长)、刘凤全(总经理);非执行董事:齐晔、梁慧敏、杨超、Donald Stewart (司徒德纳)、Kevin Strain(苏凯帆)、Bennet Li(李柏林)、苗莉(独立董事)、丁建臣(独立董事)、金菁(独立董事)、范庆泉(独立董事)。完整董事简历(包括董事兼职情况)请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如下:http://www.sunlife-everbright.com/。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按照董事会及委员会议事规则亲自参加所有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听取管理层提交的各项报告,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议案进行独立表决,并按照监管要求对相关审议事项出具书面意见。此外,按照监管要求列席公司股东会会议。

(六)监事会职责、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监事简历(包括监事兼职情况)

1.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进行履职监督,并向股东会报告。

2.监事会人员构成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3.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就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投资与战略工作开展情况、风险及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人力资源及员工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履职等方面讨论提出相关审查和监督意见。

4.监事简历(包括监事兼职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监事包括:陈丽、Pan Rainbow Jihong(潘纪虹)、高嵩(职工监事)。完整监事简历(包括监事兼职情况)请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如下:http://www.sunlife-everbright.com/。

(七)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本公司暂无外部监事。

(八)高级管理层职责、构成、人员简历

1.高级管理层职责

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同时接受监事会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2.高级管理层构成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首席精算师、财务负责人、审计责任人组成。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刘凤全,总经理;张晨松,副总经理、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苏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田岗,审计责任人;王首阳,合规负责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整简历请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如下:http://www.sunlife-everbright.com/。

(九)薪酬制度及当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规范公司薪酬管理,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目前已制定并实施了《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薪酬管理总则、薪酬结构、薪酬测定、薪酬调整、薪酬支付、薪酬权限等内容。《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公司治理程序,薪酬管理过程合规严谨。

同时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指导意见》等监管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确保绩效薪酬激励水平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情况保持一致,公司制订并进一步完善了《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规定》,对公司高管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及绩效薪酬追索扣回。

2022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独立董事苗莉、丁建臣、金菁、范庆泉津贴为28万/人;齐晔董事、梁慧敏董事、杨超董事、Donald Stewart(司徒德纳)董事、Kevin Strain(苏凯帆)董事、Bennet Li(李柏林)董事、Pan Rainbow Jihong(潘纪虹)监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监事以职工身份领取所在岗位薪酬,作为职工监事身份不领取薪酬;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

(十)公司部门设置情况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1.公司部门设置

公司共设立23个部门:个险业务发展部、个险培训发展部、银保业务部、团险业务部、健康险业务部、经代业务部、续期管理部、投资管理部、产品开发部、精算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稽核审计部、信息科技部、运营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战略与市场部、党群工作部、纪检工作部、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公司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各级机构130家,其中分公司24家,中心支公司68家(含支公司5家、营业部2家),营销服务部38家(含支公司10家)。

(十一)对本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

公司一直以建立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制度严密、运转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作为核心目标,不断推进公司治理建设,严格履行信息披露,持续提高公司治理透明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提升经营效率和股东回报。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我公司建立了职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监事会履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整体情况的监督职责。高级管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以及落实执行公司战略和经营规划。公司治理整体情况良好。

公司最近一次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等级为B级(较好)。

(十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外部审计报告的主要审计意见见本报告第二部分(六)。外部审计报告全文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如下:http://www.sunlife-everbrigh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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