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牛,最新声明!
上海证券报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今日在“红牛”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声明称,2016年起,泰国天丝在多地发起对中国红牛及产业链合作伙伴的诉讼。黑龙江高院12号判决书与其他一审判决一样,并非生效判决,并不具有既判力或执行力。中国红牛生产销售一切正常。
此前,据媒体报道,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对红牛饮料的商标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华彬集团实际控制的三家公司侵犯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的红牛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此外,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也作出判决,认定华彬集团旗下另外两家公司侵犯了泰国天丝的红牛商标专用权。
两省高院最新判罚
据媒体报道,近日,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表示收到最新的判决书称,中国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
据泰国天丝提供的黑龙江高院判决书,4月12日,黑龙江高院就天丝公司针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2017】黑民初12号)。
黑龙江高院判决,合资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侵犯“红牛”系列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北京红牛销售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红牛”系列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同时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亿元人民币。
据泰国天丝提供的判决材料,至此,华彬集团旗下四家红牛工厂,即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苏)有限公司、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陆续被判侵权,法院判决华彬集团旗下红牛工厂立即停止销售侵犯“红牛”系列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累计被判罚约4.49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泰国天丝在4月18日公布了一项2022年10月31日的判决,也就是华彬旗下的湖北红牛工厂一案。
据泰国天丝方面提供的材料,早在2022年10月3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吉林高院”)就天丝公司针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2016】吉民初34号)。吉林高院同样判决华彬方面三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并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万元人民币。
据泰国天丝方面提供的说法,目前,包括京东、天猫、中石油、中石化、沃尔玛等在内的主流线上线下渠道都已经全面下架了华彬集团生产的“华彬红牛”。
4月23日,“中国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上了多个网络平台热搜。
对此,中国红牛回应称,这是网络水军大规模造谣引流、抹黑中国红牛。
中国红牛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虚假信息和不实言论,企图混淆视听、误导大众,已经严重构成对中国红牛的名誉侵犯,对于造谣引流、恶意抹黑等违法行为,中国红牛将坚决依法追究。
7年诉讼长跑
红牛的商标之争可以追溯至上个世纪。1984年,严彬在泰国创办华彬集团,并于1995年与泰国红牛、泰国天丝在中国合资成立了中国红牛,拥有了红牛商标在中国的经营权。
按照中国红牛的说法,中泰双方开始合作时,曾签订了一份“50年协议书”。其中第一条规定,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其他方在获得书面许可或同意前均不得销售。第七条则注明,协议有效期50年。
此后,红牛饮料的市场体量不断扩大,作为其在中国的运营方,华彬集团借此成长为饮料巨头,其实控人严彬的个人财富也不断增长。
2018年10月,严彬以780亿元的身家,在《胡润百富榜》中排名第23位。
不过,红牛在掀起造富盛宴的同时,也引发了一场品牌争夺战。在红牛创始人许书标辞世的第4年,即2016年8月,泰国天丝宣称20年授权期满,并以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对华彬集团运营的多家公司提起诉讼。
据多家媒体报道,在商标授权到期日之前,华彬集团方面就与泰国天丝就红牛在国内的生产和红牛商标在中国的归属权展开商讨,但双方在延长商标使用权一事上一直存在分歧。
2017年7月,泰国天丝将中国红牛在中国国内最大的罐体供应商奥瑞金告上法庭。同年8月,泰国天丝再次以“生产、销售涉嫌侵害其商标专用权产品”为由,对中国红牛的几家相关公司提起诉讼。
但中国红牛方面对此并不认可,其一直对外强调双方的协商授权期限为50年。此后,双方之间爆发了超过20起诉讼案件。
中国市场中的4款红牛 图片来源:网络
在中国市场上,挂着“红牛”商标,且都为正版的产品就有四款,分别为“奥地利红牛”、“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而这四款产品,又来自于3家不同的公司。
反击与反制
近年来,中泰红牛之争愈演愈烈,不断重复着新的法院判决出现、再被推翻的过程。在此期间,中国红牛也在尝试“翻案”。
2022年12月29日,中国红牛披露,收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认定“50年协议书”第一条有效,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未经书面同意或许可之前,泰国天丝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
这一判决即刻引发轩然大波。泰国天丝驳斥称,红牛系列商标使用许可早在2016年10月就到期,中国红牛的声明系故意断章取义,并表示已启动上诉程序,将坚决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利益。
与此同时,泰国天丝也将战火引向中国红牛的生产商和渠道商。
2021 年 12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显示,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苏)有限公司(华彬江苏工厂)、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杭州红牛饮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华彬红牛”,并判决前述三方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并限期变更企业名称,同时前述三方连带赔偿原告泰国天丝经济损失1亿元。
2022年5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称,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华彬广东工厂)、珠海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广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华彬红牛”,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并限期变更企业名称,前述三方连带赔偿泰国天丝经济损失2.19亿元。
同时,泰国天丝还先后起诉华彬集团经销商沈阳海荣鑫、南昌龙泉及旺中旺百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构成商标侵权,并在司法层面获胜。
鉴于商标归属终审落定,泰国天丝通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华彬集团旗下红牛产品的经销商进行行政查处和告诫。
泰国天丝方面告诉时代财经,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近30个省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查处工作,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告诫书等近4000多份。
7年时间里,泰国天丝和华彬集团从基层法院一路缠斗至最高法院,而“合作期限是20年还是50年”,始终是双方争议的主线。
“50年协议书”原本是一份有力的证据,但根据法院此前的判决书,中国红牛在一审中曾提供了该协议书后又撤回,且一审、二审中均未提供原件。法院认为,即使有其他相关企业的确认函,协议书真实性依然存疑。这也成为了中国红牛在2020年年底被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败诉、红牛系列商标归属确认为泰国天丝的关键因素之一。
一位商标代理行业人士告诉时代财经,最高法院进行的终审判决,尽管程序上还会有再审的可能,但权限依然在最高法院。他认为,除非中国红牛方面能够出具新证据,证实“50年协议”被判定真实有效,要不然后续很难再翻案。
(来源:综合新华社、中国网、新黄河客户端时代财经、红星新闻、九派新闻、快科技、观察者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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