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沙博润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雨住建罚﹝2023﹞10号)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长沙博润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雨住建罚﹝2023﹞10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雨住建罚﹝2023﹞10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17 |
| 处罚内容 | 作出罚款人民币104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4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长沙博润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在长沙市雨花区建设的长沙博润皮肤病医疗门诊服务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已完工。 |
| 处罚依据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 |
| 处罚机关 |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111MB1988460D |
| 数据来源单位 |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111MB1988460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