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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调研】小法庭 大治理 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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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涧河人民法庭(以下简称中涧河法庭)成立于1984年,是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最早设立的3个派出法庭之一。如今,这个资深的基层法庭完成了提档升级,成为杏花岭区法院“最年轻”的“大”民生法庭,焕发了新活力。2022年8月8日,中涧河法庭入驻太原市杏花岭区社会治理中心,按照“党建”为核心、“设哨点、开课堂、巧调解、精审判”为抓手打造民生法庭,集中办理婚姻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四类涉民生案件。同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对接辖区调解组织,打造诉源治理新阵地,将便捷高效的解纷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前不久,记者走进中涧河法庭,听着法官讲述所办的民生案件,感受到了“小法庭、大治理、促和谐”的效果。

“圆桌调和”,将司法公平正义送到老百姓心里

民生法庭是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一扇窗口,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的最前哨所。

今年1月,中涧河法庭妥善审理了一起离婚案。原告闫某和被告王某是一对结婚21年的夫妻,育有一子。“据二人所述,因性格不合、生活方式不同等因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并且无和好的可能。双方在孩子的抚养权和共有房产的分割上有较大的争议,便诉至法院。”审理该案的法官张兆星讲述时有些惋惜。

“婚姻如饮水,冷暖自知。你们在一起生活了20多年了,纵使矛盾再多,早已成为‘亲人’,想想孩子看到你们吵架的情景,对他造成多大的心理伤害……”开庭前,张兆星和家事调解员马黎春一起,有理有据地进行了分头调解。同时,心理咨询员也与孩子进行了沟通,开展心理疏导。“最终,法庭判决女方对房屋有居住使用权,随时可以探望孩子,男方则负责抚养孩子并继续负责还房贷。”张兆星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地,这起家事纠纷最终案结事了,三位当事人都获得圆满结果。

一张圆桌唤亲情,家事审判有温度。中涧河法庭专门设立圆桌家事法庭审理家事案件,同时把“高台审判”变为“圆桌调和”,给当事人营造出一个宽松、缓和的家事审判氛围,法官也成了“亲和桥梁”,引导当事人平衡双方利益、修复家庭感情。中涧河人民法庭负责人芮文深有体会:“法官判案不能光用专业术语,要多用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能接受的方式,避免一味高坐审判台保持‘神秘感’。”

家事纠纷与普通民事案件不同,涉及公民个人的情感、尊严和隐私处理,需要更温情、更智慧的司法。入驻杏花岭区社会治理中心至今,中涧河法庭先后发出《家庭教育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定《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当事人申请开具离婚证明告知书》……许多家事案件当事人纷纷表示,法庭对家事审判理念、机制的系列创新,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真是把服务做到了我们心里。

在芮文眼中,法律的公平正义不仅是落下法槌的一瞬间,更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的那一刻。“面对涉民生案件,要合理、要有力,老百姓才能心安。”芮文说。

“钱我拿到了,过来办手续,顺便也过来感谢你们。”3月23日,吕某走进中涧河法庭,和早已相熟的工作人员打着招呼。吕某是某科技公司的职工,2022年10月,因为欠薪事宜申请劳动仲裁,但没有调解成功,便前来咨询立案。该案在庭审前和开庭后,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耐心地开展释法明理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科技公司当庭表示愿意立即支付欠薪,最终本案得到有效解决。

记者了解到,为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有效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中涧河法庭依托矛盾调解中心,设立劳动争议解纷室,通过资源整合形成部门联动、专业调解、依法维权的良好工作局面。

除了劳动纠纷案件,中涧河法庭还与省医调委、杏花岭区交警大队对接,负责审理杏花岭区的医疗纠纷案件和道路交通纠纷案件。据统计,截至目前,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32起,已办结164起,结案率70.68%,4名法官平均每人办理41起案件,调解83件,接待涉诉和咨询当事人400余人次。“虽然数量不算多,但我们始终坚持通过审判活动将司法公平正义送到老百姓心里,让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芮文说。

“老杏干”调解,立体解纷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专家说的对着呢,我们没啥意见。”日前,中涧河法庭邀请山西省医调委专家对一起医疗案进行现场勘验和调解后,双方当事人满意地说道。

这里的专家就是大家所熟知的“老杏干”调解室的调解员。为什么叫“老杏干”?芮文介绍,“老”指资历,经验丰富;“杏”指地域,杏花岭区;“干”指骨干,优秀法官、模范调解员等行家里手,同时也指调解员多为机关、社区、企业退休干部,发挥余热,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这些资历老、经验丰富的杏花岭区老骨干,简称“老杏干”。

杏花岭区有着丰富的医疗资源,就诊患者数量极为庞大,矛盾冲突时有发生,医疗纠纷案件也相对较多。前不久,一起孕中期流产引发的医患纠纷案件分到法官陈少伟手里。

当事人赵女士认为,院方草率诊断自己无流产风险且未尽照护义务,导致自己出院居家后当晚流产,流产后院方也未依规做胎盘病理检测,存在重大过错,要求依法赔偿。“在掌握纠纷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我院‘老杏干’调解室委派调解员进一步进行调解,缓和双方情绪。”陈少伟说。“老杏干”调解室调解员张俊莉向记者讲述,赵某刚刚痛失孩子,身体和心理上都需要恢复,我们先从她所处的社区入手,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街坊邻居深入了解她的基本情况,心理咨询专家也多次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同时与院方多次沟通商讨解决办法。

经过大量高效的调解工作,又考虑到赵某出行不便,该案最终采用云上法庭进行了在线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要把纠纷处理好,必须把情、理、法说清楚、讲明白。“中涧河法庭统筹社会力量、汇聚调解资源、发挥职能优势,成立杏花岭区‘老杏干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矛盾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诉前治理。”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屈亚媛说,通过诉前调解导入机制,大量案件由“对簿公堂”变为“诉前止争”。

一件件民生小案传递着满满的司法温度。多年来,杏花岭区法院在司法服务上做加法,在矛盾纠纷上做减法,积极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诉前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6801件,调成4496件,调成率66%,新收诉讼案件同比下降6%,诉源治理初显成效。

法庭普法,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报告审判长,被告人已到庭……”3月30日,在中涧河法庭的示范法庭上,太原市杏花中学的学生们沉浸式体验了一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模拟庭审活动。

法槌敲响、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整个模拟庭审过程严谨有序、高效顺畅,参加模拟庭审活动的学生代表言行规范认真、气氛庄重威严,从“听”到“演”再到“悟”,零距离体验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法治教育课。

活动结束后,共青团太原市杏花岭区委书记庞明娟深有感触:“此次模拟庭审实践活动,以案说法、以案促教,不仅让学生们直观了解了诉讼程序和庭审过程,亲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更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参加活动的学生们也纷纷表示,遇到矛盾纠纷要学会用理性、冷静的态度处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争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类似的宣传普法活动还有很多。中涧河法庭依托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建法治宣传专家团队,组织法治宣传先锋讲师,定期开展初心学堂、道德讲堂、法治课堂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让大法庭在发挥审判职能之余,承担起辐射全区的法治宣传任务,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法庭周边的居民也耳濡目染,遇到纠纷自己先翻看法律书籍解决。“前段时间我和一家快递公司产生纠纷,便将法治课堂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上,拿上学习资料给对方看,很快就解决了。”居民王先生说。

依托人民法庭前沿阵地的优势,中涧河法庭与区、街(镇)、社区(村)三级综治中心与各纠纷化解单位作为监测哨点,及时精准掌握各职能单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遇到的问题及司法需求,给予法律帮助和指导。特别是在家事案件审理中,中涧河法庭联合妇联、司法、公安等部门建立家事审判工作联动机制,常态化召开“三长会议”,共同研判家事矛盾动态,对于疑难复杂和有信访、民转刑等风险点的案件,由法官、民警、社区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联调,通过耐心调解、充分释法,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小法庭推动社会大治理。中涧河法庭作为杏花岭区法院主动融入全区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大格局的重要力量,结合审判实践,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将老百姓的一桩桩小事当作头等大事来处理,千方百计理千家事、解万户愁,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新时代“枫桥经验”。

本报记者闫书敏

(责编:褚嘉琳、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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