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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育植物新品种,如何“站着把钱挣了”——推广应用篇

媒体滚动 2023.04.21 19:36

转自:经济日报

全球共有8种紫荆属植物,我国特有的有5种。2013年后,国内紫荆属植物品种研发迎来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国内已有紫荆属授权品种13个,授权品种数占全球总数的26.5%。首个授权品种是2014年6月27日获批的‘四季春1号’,品种权期限为20年。如今‘四季春1号’推向市场已经9年,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文以‘四季春1号’紫荆树为例,介绍植物新品种的研发选育、推广应用、知识产权保护、三产融合等环节的经验,为推动国内紫荆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助力植物新品种市场转化等方面提供参考。

‘四季春1号’紫荆树苗木繁育基地

植物授权品种的推广应用

        ‘四季春1号’在新品种推广、应用方面开创了新模式,那就是不向苗圃端出售种苗,只向终端工程出售(仅作观赏用的)成品工程苗。通过这种方式,很好地保护了知识产权效力。

        同时,品种权所有人以供应方的身份,广泛参与景观项目建设,与项目业主方、甲方、设计方、施工方、养护方等充分合作,使得项目规划设计更合理、苗木栽植养护更专业,缩短达到预期效果时间。实现从单纯的卖苗供苗,向参与特色项目打造的身份转变。

        在植物新品种推广合作过程中,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一)明确产品名称在设计时应直接使用准确的商品名。为了和紫荆(传统灌木紫荆)、湖北紫荆(巨紫荆)在名称上有效区分,‘四季春1号’的商品名确定为‘四季春1号’紫荆树。

        准确的商品名可避免后期的造价预算、投标采购等环节“品种界定不清”的隐患。比如,有些项目在设计应用‘四季春1号’紫荆树时,使用“巨紫荆”“四季春一号巨紫荆”“红花巨紫荆”等名称,虽然在备注或描述里注明了品种为‘四季春1号’,但后续工作开展时,普遍会存在树种界定的问题。

        (二)稳定工程造价由于品种比较新且具有知识产权,‘四季春1号’目前仅被《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收录,其他省份的项目在为该品种做造价预算时,只能通过网络搜索,或致电品种销售方咨询价格。往往,搜寻来的价格是苗木的出圃价,在将其换算成综合单价时,需要考虑运费、栽植养护费、施工方利润和工程让利(部分城市)等。同时,网络报价真假难辨,多方询价取平均值后得到的价格往往低于实际能够做到的采购价,这是导致项目“栽错”和“栽假”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预算单位对授权品种要区别对待、重点关注,尽量真实、全面;品种权人单位在推广授权品种时,也要对其价格进行最大程度地宣传,对网络虚假报价行为要及时维权处理。

(三)指导规划设计为保证项目效果,项目设计方在设计应用‘四季春1号’紫荆树时,要提前沟通并明确以下问题:

        1.项目所在地区是否适合栽植该品种?

        目前‘四季春1号’紫荆树已经在全国20个省(市)、65座城市的园林项目中栽植应用。应用范围北至辽宁沈阳和大连,南达湖南衡阳和广东揭阳,西南达四川成都和云南昆明,西北达陕西西安和山西太原,东至上海和浙江舟山等。最适生长区表现为河南、湖北、安徽、江苏、浙江等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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