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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研究】绿色金融债发行近千亿 带动绿债市场呈三倍增长——2023年3月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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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3年3月,绿色债券发行金额环比增长超三倍;从券种来看,绿色金融债当月发行金额近千亿元、位居于各类绿色债券首位,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数量最多;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仍以清洁能源领域为主;具有发行成本优势的新发绿色债券占比时隔八个月再度超过八成。二级市场方面,绿色债券成交金额创历史新高,成交数量和交易活跃度均有所增长。

一、绿色债券一级市场

(一)绿色金融债带动绿债发行环比增长超三倍

2023年3月,绿色债券市场新增65支“贴标”[1]绿色债券(详见附表1),环比增长1.41倍,同比持平;绿色债券发行金额合计1343.29亿元,环比增长3.62倍,同比增长52.09%。其中,碳中和债券发行数量15支,占绿债比例为23.08%,发行金额167.47亿元,占绿债比例12.47%。

截至2023年3月末,国内债券市场累计发行绿色债券109支,发行金额共计1840.13亿元。

从绿色债券各券种发行情况来看,3月份共发行绿色金融债13支,发行金额933.00亿元,占全部绿色债券的69.46%,居于各券种首位;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数量最多,为14支,发行金额182.91亿元,占比13.62%;绿色公司债发行数量为12支,发行金额78.20亿元,占比5.82%;绿色中期票据发行数量13支,发行金额69.16亿元,占比5.15%;绿色短期融资券发行数量8支,发行金额50.02亿元,占比3.72%;绿色企业债发行数量5支,发行金额30.00亿元,占比2.23%。

从绿色债券各券种发行金额环比变化情况来看,3月各券种均呈现正增长,其中绿色金融债增幅最大,环比增长24.92倍;绿色企业债次之,环比增长5倍;绿色中期票据和绿色短期融资券环比分别增长3.61倍和1.63倍。同比方面,仅绿色金融债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为正增长,其余券种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见图表2)。

(二)募集资金投向仍以清洁能源领域为主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银发〔2021〕96号)二级目录的九个主要领域,新世纪评级对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统计[2]2023年3月,募集资金投向共涉及八个种类,在公开募集资金用途的绿色债券中,资金投向最多的领域仍是清洁能源,占比43.44%;资金投向第二和第三位分别是可持续建筑和绿色交通,占比分别为20.14%和16.03%。

(三) 具有发行成本优势的新发绿色债券占比时隔八个月再超八成

将绿色债券发行利差与可比债券发行利差进行比较,2023年3月新发行的绿色债券中,有可比债券的共41支,其中具有发行成本优势的有33支,占比80.49%,环比上升20.49个百分点,具有发行成本优势的新发绿色债券占比时隔八个月再度超过八成。“广东能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成本优势最显著,为170.50BP(详见附表2)。

(四) 绿色债券注册金额环比显著增长

2023年3月,绿色债券注册金额环比显著增长,同比有所下降。当月共注册绿色债券266.69亿元,环比增长67.86%,同比下降41.35%;注册数量为14支,环比增长27.27%,同比下降36.36%。其中,7支公司债在上交所注册,注册金额合计为193.29亿元;6支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金额65.00亿元;1支绿色企业债在发改委注册,注册金额8.40亿元。

二、绿色债券二级市场[3]

(一) 绿色债券成交金额创历史新高

截至2023年3月末,中国境内绿色债券市场存量绿色债券总额约为16331.69亿元,较上月末增长5.01%。

2023年3月,存续绿色债券月度成交金额创历史新高,为1562.49亿元,环比增长77.90%,同比增长71.80%。具体来看,金融债成交金额为919.99亿元,环比增长2.04倍,同比增长2.42倍;中期票据成交金额为419.96亿元,环比增长34.97%,同比增长35.76%;企业债成交金额为104.07亿元,环比增长1.39%,同比下降16.98;公司债成交金额81.85亿元,环比增长8.11%,同比增长0.08%。

(二) 绿色债券成交数量和交易活跃度均有所增长

2023年3月,绿色债券二级市场成交数量共计440支,环比增长8.37%,同比增长37.07%;存续绿色债券的交易活跃度为44%,环比上升3个百分点,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

三、绿色债券市场相关政策及动态

3月14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57号)。此次修订主要参照《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更新绿色公司债券申报及存续期管理要求。该指引提出,绿色项目不易由投资者清晰识别的,发行人应当在申报阶段聘请独立评估认证机构出具评估意见或者认证报告,评估认证机构的资质、评估意见或者认证报告内容应当符合《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的规定。本次指引修订更新后,我国绿色公司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及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要求均与《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保持一致,有利于加快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标准化进程。

3月15日,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了《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并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环规气候〔2023〕1号),督促做好2021、2022年度配额预分配、调整、核定、预支、清缴等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3月16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适应绿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发改委组织修订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形成《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节能标准是国家节能制度的基础,也是推动全社会节能降碳的重要支撑。3月20日,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3〕26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加快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包括重点领域节能标准,重点用能行业能耗限额要求,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等。

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能发油气〔2023〕21号),提出大力推进陆上油气矿区及周边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统筹推进海上风电与油气勘探开发,加快提升油气上游新能源开发利用和存储能力,积极推进绿色油气田示范建设。

3月23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23号),并编制了《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广大农村地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是落实碳达峰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的重要增长极,要推动农村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可再生能源多元供能体系,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和利用,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非电开发,探索建设乡村能源站,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

3月24日,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以下简称“绿标委”)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次委员会会议,推动绿色债券标准体系建设,优化绿债存续期信息披露机制,强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会议审议通过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自查报告参考文本》及《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指南》,并对2023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

3月24日,经绿标委第七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绿标委正式发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自查报告参考文本》(以下简称《参考文本》)。《参考文本》共包括五部分内容,从资质信息、业务开展、自查整改、发展计划、工作建议等全方位明确自查要点,督促评估认证机构进行全面“体检”,以规范评估认证机构行为,提高评估认证质量,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3月24日,工信部办公厅公布《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工信厅节函〔2023〕64号),以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和《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持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中,绿色工厂874家、绿色设计产品643个、绿色工业园区47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12家。

3月28日,财政部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和工信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以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该实施指南要求,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应明确本项目的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和装配率目标值,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根据图审合同约定,对项目的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进行预评价,并出具预评价报告。未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由设计单位向采购人出具设计文件满足《需求标准》的承诺书。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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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贴标绿色债券是指获得相关债券发行审批部门的认可,在债券名称中带有绿色字样的债券。

[2] 绿色金融债通常在定期(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资金使用专项报告中披露发行主体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无法在发行时准确确定;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大多为基础资产属于绿色产业领域,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

[3] 二级市场部分不统计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作者:新世纪评级绿色债券认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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