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刘鹏任职资格的批复
银保监会
转自:山东监管局
鲁银保监复〔2023〕125号
招商银行:
你行《招商银行关于审核刘鹏任职资格的请示》(招银字〔2022〕30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刘鹏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行长任职资格。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刘鹏到任,并向我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