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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酒精质量要求》国家标准将于明年四月执行 消除产品误解 促进调制酒产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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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消费日报官方平台

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食用酒精质量要求》(GB/T 10343—2023),执行日期为2024年4月1日。

据了解,《食用酒精质量要求》国家标准自1989年首次实施以来,历经2002年版本、2008年版本、2023年版本三次修订。随着我国发酵酒精行业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和食用酒精产品市场的需求变化,原标准中的一些内容已经不适应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记者梳理发现,新标准更改了相关产品定义,将原来的“食用酒精”单一名称,增加成为“食用酒精”和“食用酿造酒精”两个名称同时使用,其定义等同。同时,新标准根据食用酒精不同生产原料对其产品增加了分类,分为谷物食用酒精、薯类食用酒精、糖蜜食用酒精和其他食用酒精四类。其中,谷物食用酒精主要原料包括玉米小麦等,薯类食用酒精主要原料包括木薯、甘薯等,糖蜜食用酒精主要原料包括甘蔗糖蜜、甜菜糖蜜等。该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我国食用酒精产品的质量水平,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并将有效促进我国发酵酒精行业整体生产技术的发展和进步。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食用酒精质量要求》新标准的发布,将有助于消费者消除对食用酒精产品的误解,有效促进调制酒产业的快速发展。长久以来,消费者对于含有食用酒精的酒类产品存在着诸多“偏见”,其主要原因就是消费者对于食用酒精与工业酒精的区分并不了解,一概而论地形成了“食用酒精是对人体有害”的误解。其实,食用酒精与工业酒精在制作工艺与材料上并不相同,食用酒精是谷物、薯类、蜜糖等原料和酵母菌,经过发酵、过滤、精馏后的产品,而工业酒精是石油在催化剂和高温条件下,裂化长链有机化合物而得到的乙醇。广大消费者应该摆脱消费误区,正确区分工业酒精和食用酒精。食用酒精的制作工艺属于现代化食品加工技术,我们不能仅凭一种工艺去否定一种产品,这本身就存在着片面性。消费者在面对市场上五花八门的调制酒产品的时候,应该保持理性、客观的消费认知。

此外,相关医学专家也明确表示,食用酒精对人体有害的论断,是一种断章取义的理解。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人会去单独饮用食用酒精。通常食用酒精的纯度基本在95%左右,若长期大量摄入,酒精含量超过肝脏的代谢,确实会对人体造成躯体伤害、精神伤害等。但是,消费者在市场上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含有食用酒精的调制酒产品,经过一系列的勾兑工艺,酒精纯度已经大大降低,完全符合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

记者从中国酒业协会了解到,早在2022年6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国家推荐性标准《白酒工业术语》《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就已经正式实施。在新国标中明确说明,使用非谷物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的“白酒”将被划入“调制酒”分类。

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宋书玉明确指出,新国标实施以后,凡是在市场上标注“白酒”的酒类,肯定是符合新国标的产品。但是,消费者不要将调制酒或其他品类的酒类产品,理解为低端酒和劣质酒。

文 | 本报记者 贾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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