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市县被点名!债务管控不到位、融资中介问题突出!
PPP头条
2022年3月30日,十四届省江苏委第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在南京召开,部署对22个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去年二季度,江苏省委对各地展开巡视,今年初各地公布了巡视进展整改的情况。
其中,多地被点名债务管控不力,其中融资中介问题被频繁提及,整改情况也蕴含诸多隐性债务化解思路。
具体如下(有省略):
海安市:
问题:融资成本高,利用效益低
整改:召开全市债务管理会议,研究部署我市债务管理工作,严禁融资过程中支付第三方费用,变相推高融资成本。出台《关于印发海安市国有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范和控制发行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问题:“融资平台‘出血点’未能有效堵住
整改:成立海安国有平台企业融资中介领域违规获利追缴工作专班。印发《海安市国有企业投融资专项检查整治方案》,开展国有企业投融资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制定《关于开展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加强日常管理、加强集体决策、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三方面健全债务管理机制。
新沂市:
问题:审核把关不严支付高额融资费用
整改:制定融资成本分类指导线,约束国有企业融资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融资提款审批工作,严控融资成本。
问题:非标融资占比大
整改:组织召开市属国有企业非标融资计划研讨会、国有企业统筹开展发债和非标业务座谈会等会议,推进集团公司统筹开展集团内融资工作,整合资源进一步减少非标融资。
问题:相互担保放大区域风险
整改:将市属国有企业整合为三大集团公司,压降互相担保余额。
问题:融资中介费用高
整改:督促国有企业严格按照融资成本指导线履行融资报批手续,巡视反馈以来,报批的非标融资中未出现支付中介费行为。出台《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融资行为建立融资“三报备”制度的通知》,加强融资程序报备、人员报备、结果报备。根据国有企业非标融资计划,制定金融机构洽谈方案,直接与金融机构对接非标业务,压降融资利率。
南通市通州区
问题:高成本举债融资推高政府债务
整改:针对国有平台多支付承销费问题,除通过发函、电话、司法等途径外,还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增加企业授信等方式挽损。明确严禁开展高成本非标业务,严禁企业违规向第三方支付各类居间费用,融资招标文件原则采用格式条款,不得随意调整。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共对9名国企人员及相关关系人采取留置措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梳理融资情况,针对国企领域发案特点制发监察建议书。
问题:以各种名目变相输送利益较为普遍
整改:区纪委监委加大对国企融资领域的查案力度,截至目前已对9名国企人员及相关关系人采取留置措施。
问题:公职人员参与集资问题突出
整改:一是国有企业不再开展私募基金等高成本的非标融资业务,督促公职人员及其亲属今后不再参与非公开发行的各种投资项目。二是区纪委监委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力度,李某涉及到的问题线索正在查办中,目前已立案3人。
溧阳市:
问题:融资成本管控不力
整改:抓紧整改高成本融资。截至11月底,省委巡视指出的高成本融资已整改到位23笔,剩余5笔将确保在2023年7月底前整改完成。
依法追索多付融资费用。对省委巡视指出的具体融资费用问题,通过商务交涉和法律方式开展依法追索,高新区组织专班加快推进化解。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融资成本管控问题加快核查力度,对支付中介费问题收集相关书证材料、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谈话,开展调查核实。
常州市新北区
问题:融资成本管控不到位
整改:成本在9%及以上的债务已全部出清,成本在8%~9%的债务除无法提前兑付或提前兑付增加额外成本的,也已全部出清。
问题:支付银行不合理费用问题突出
整改:联合金融监管部门积极与金融机构协调沟通,引导合理让利。
问题:支付民营中介费情况异常
整改:坚决杜绝支付第三方费用,将综合融资成本作为监管重点,严控利息外费用支付。
宿迁市宿城区
问题:国有融资平台公司的经营性债务风险加大
整改:印发《关于暂停定向融资产品发行的通知》,全面暂停所有向社会发行的定向融资产品,严禁新增定向融资,原有存量融资到期后通过其他融资渠道置换。截至9月末,全区平台公司非标融资金额较年初下降25%,非标融资占比较年初下降11.86个百分点。
问题: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廉政风险突出
整改:推进国有平台转型发展。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国资国企布局与整合重组优化工作,经过3轮国企调研摸底、多次专题会办,目前国企整合重组方案已基本编制完成。
扬州市江都区:
问题:国有融资平台‘空壳’化”
整改:印发《2022年度江都区国有平台公司清理整合初步方案》,由财政局督促相关园区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完成平台公司压降,目前已完成1户企业解散注销,11户已申报市场化转型。
问题:“中介费畸高”
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杜绝通过阴阳合同、抽屉协议等方式变相增加融资成本、滋生腐败行为;制定平台公司新增融资成本上限,对6%以上高成本存量债务逐笔制定压降措施;印发《关于敦促违规获利退缴的告知函》,沿江开发公司已追缴中介费309万元。
问题:银行高管利用职务影响充当“资金掮客”
整改:上级指定江都区纪委监委管辖的相关银行高管受贿问题线索目前正在核查之中;根据秦安鉴一案的相关调查情况,同步做好相关其他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
问题:官员受贿推高融资成本
整改:2022年4月28日,对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刘永新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7月25日,刘永新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并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出台《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管控办法》等制度规范,在全区开展国有平台公司投融资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专门印发《关于敦促违规获利退缴的告知函》。
淮安市清江浦区:
问题:国有融资平台公司腐败问题易发多发
整改:印发《关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设置调整的通知》(清办〔2022〕54号),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进行调整,重点优化派驻二组的监督范围,使其聚焦监督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及淮安市清江浦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清江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清江浦融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平台公司。今年以来,查处国有企业融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投资并购等问题线索,立案处理区属国企干部16人,其中班子副职以上领导干部8人。
其中,针对债务化解、融资成本压降、资金调度等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进行整改。截至10月底,经营性债务综合成本已降至7.51%;4家镇级融资平台公司已全部完成注销,实现清零。
淮安市洪泽区:
问题:关键领域监督缺位
整改:针对融资平台等重要领域,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淮安市洪泽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通知》(洪政办发〔2022〕6号)、等一批制度性文件,同步深入开展国企平台领域腐败问题巡纪联动专项监督。今年以来,该领域共留置3人,立案调查4人,约谈14人。
南京市浦口区:
关于“国有平台公司利息支出”问题的整改。
持续深入开展中介费用追偿及中收费用清理工作。中收费用中,除合理发生的银团费外,剩余费用计划通过降低存量及新增贷款利率方式返还和追缴;中介费用中,除承销费等合理融资费用外,由专班调查处理中。
南京市溧水区:
大力压减企业存量资金,全区平台企业账面存量资金压降60.16%,压降综合成本超5%的非标产品融资规模。
加强对企业融资成本的管控,加强对以咨询费、顾问费等任何名目收费情况审核把关,对有关咨询费、顾问费等问题进行清理,并对2017年前融资成本情况开展“回头看”。
全面梳理全区各国有企业2012年-2022年9月底融资综合成本超5%(含5%)的融资项目,逐一过堂分析,着力查找和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和利益输送行为,及时查处和整改。
建湖县:
问题:债务结构不合理,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1.调整融资产品结构。8-11月份新做融资标准化产品占64%,下一步通过标准化产品逐步替换存量债务中的高成本融资,产品结构达到银行贷款、直融产品和非标产品比重5:4:1的总体目标。截至11月底,融资品种结构为银行贷款37%,债券34%,非标29%。
2、调整融资期限结构。8-11月份新做融资2-5年占比达42%,年底新做中长期占比提升20%以上。
3、规范融资行为,所有融资均报县审批,有中介机构参与的一律不批,综合成本超规定标准的一律不批,需要双担保的一律不批,资产抵押率低的一律不批,未经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从源头上管控好债务规模和成本,8-11月份累计退回7笔。
4、加强融资成本管理。一是通过增加国企有效资产规模、做强优势主营业务、优化财务指标等方式,持续推进国企增信。
通过证券、信托等方式融资的,原则上在全国前20强中介机构中选择。
综合分析市场基本面,每季提出不同融资产品参考利率;
建立约谈制度,对融资成本较高的国有企业、驻湖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截至目前,全县综合融资成本和国有企业新做融资成本较去年底均有明显下降。
5、杜绝三方和中收费用。国有企业主动对接金融机构,增强自主融资能力,杜绝三方费用。对违规要求支付居间费用的一律不融,对违规提出附加条件的一律不融,严禁融资业务中的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巡视结束后已追缴三方费用2410万元,截至目前,共追赃挽损17.06亿元,今年以来,新做融资项目无违规三方融资现象。
问题:国有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混乱、风险巨大
整改:建立国有企业融资成本监测机制,监督推进国有企业融资成本降至规定标准以下。强化监督检查,融资过程中有中介机构参与的一律不谈、综合成本超县规定标准的一律不谈、要双担保的一律不谈、资产抵押率低的一律不谈,杜绝违规支付中介费用。
对融资中介人蔡某某夫妇采取留置措施,深挖违纪违法问题,借助大数据支撑,推动查立一批平台公司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已对16人党纪政务立案,公安机关刑事立案8人。其中,对建阳镇原副镇长周正林、南京银行盐城大丰支行行长王鼎立等4名党员干部进行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