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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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长城网
全省创新主体:
近期,我省多家创新主体出现在宣传材料和网站上使用已失效专利进行商业宣传的问题,涉嫌违反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经营和利益造成不良影响。为有效防范违法问题发生,规范市场秩序,现对广大创新主体提示如下:
一、开展自查自纠。创新主体应对宣传材料、产品包装、网页网店等宣传媒介进行全方位核查,排查是否存在使用已失效专利进行商业宣传的情况,如有,应立即停止使用。
二、依法合规宣传。创新主体在商业宣传过程中应建立知识产权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依法合规宣传,防范法律风险。
三、加强权益保护。创新主体应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掌握自身专利存续情况,如因未及时缴纳年费造成专利失效,专利权人可以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补缴,保持专利权有效。
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