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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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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699      公司简称:明微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064,6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064,640.0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分为显示驱动类、线性电源类和电源管理类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显示屏、智能景观、照明和家电等领域。

显示驱动类包含显示屏驱动、智能景观驱动和Mini LED背光驱动芯片。显示屏驱动针对小间距、Mini/Micro LED驱动技术研究,用于控制显示屏的显示亮度、亮度一致性、显示刷新率、画面清晰度等,具有恒流精度高、显示灰阶等级高、刷新率高、显示清晰、低电磁干扰、智慧节能、高可靠性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单双色和全彩LED屏、小间距和Mini/Micro LED屏。并逐步开始LED显示屏系统控制数据研究,实现LED屏驱动芯片20bit灰阶、GAMMA转换等,系统和驱动芯片更契合增强显示效果。

Mini LED背光驱动针对TV、Monitor、车载屏等应用场景,研发出高HDR、低EMC、PWM/DC混合调光、低功耗、自适应检测和调节DC供电电压、自适应LCD刷新率10~300Hz、BFI控制等技术,并针对各类背光应用场景需求,开发出PM和AM驱动方案产品,适应200~5000背光分区。同时开发驱动芯片的显示数据控制方案和算法架构,加速推动公司背光驱动产品市场推广和量产。

智能景观驱动芯片,针对应用场景智能化、情景化、安装调试简捷需求,可实现串联或并联连接,具有宽输入电源电压、恒流精度高、高显示灰阶和刷新率、信号抗干扰能力强,精确点控、智能地址和参数配置、耐压高等特点,丰富的功能选择,促进产品广泛应用于城市景观、景区景观、智能家居等领域。低灰渐变数据控制技术和PWM开关分段技术,适应于舞台灯等大功率灯具应用场景。

(2)线性电源类包含两个应用方向:高压线性驱动和低压线性驱动应用,线性电源类产品应用于智能照明领域,公司将加大研发力度,进一步推动智能照明技术进步、拓展智能照明产品应用领域。公司在高压线性驱动方向进行研究并在此领域突破多项技术,获得多项国内外发明专利,产品应用方案可通过国、内外相关认证标准,并成为智能照明的首选方案芯片。高压线性驱动产品包含单段或多段恒流、开关调光调色、双电压恒流、可控硅调光/调色、开关调光/调色、恒功率控制、多段高功率因数低谐波驱动等技术;在智能照明领域,包含I2C多路智能调光、PWM调光、PWM转模拟调光、开关分段调光、可控硅调光以及大功率多段高压线性驱动等技术。低压线性产品包括单通道或多通道恒流、恒压范围宽、恒流精度高、65536级灰度调光、低待机功耗等技术,可配合恒压产品实现智能调光调色。线性电源产品方案结构简洁、体积小、超薄、可灵活搭配并、串结合方式,实现产品的高可靠性和高性价比,广泛应用于家居照明、办公照明、商业照明、市政照明等照明领域。

(3)电源管理类:电源管理类定义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广,是电子设备中的关键器件,其性能优劣对电子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有着直接影响,广泛应用于各类电子产品和设备中,是模拟芯片最大的细分市场之一。电源管理类主要包含恒压驱动和恒流驱动芯片,产品应用实现各种电压输入,以及各种通用和专用电源应用。电源管理芯片方面,基于专利的控制技术实现恒压和恒流驱动,具备高压启动、软启动、开路保护、短路保护、过温保护、低功耗和高效率等特点,同时公司在智能化电源驱动做了相应的技术储备。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BCD 700V工艺,提高电源产品的抗雷击、浪涌、EFT能力和可靠性,符合3C、UL、CE等认证,满足不同客户的能效要求,被广泛应用于白色家电、黑色家电、小型家电、移动终端等产品中。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在Fabless经营模式上,适当向下游延伸,自建了部分封装测试生产线,并已形成完善的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技术是芯片设计的核心,公司自设立以来在集成电路设计领域不断创新,掌握多项核心技术。针对核心技术研发,公司持续迭代更新,以快速响应市场环境和消费需求的不断变化。依托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先进的研发设备和广泛深入的对外合作,公司建立了以创新为驱动、面向市场需求、多部门协同的动态研发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通行的Fabless经营模式上,适当向下游延伸,自建了部分封装测试生产线。公司将晶圆制造全部委托给国内外主流晶圆制造厂代工生产,将部分封测环节委托给封装测试厂代工生产。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销售需求预测的生产模式,即根据销售部结合在手订单情况、市场调研和需求预测制定的销售计划来指导生产。公司以设计为核心,将晶圆制造和部分封测环节委外生产,并且自行承担部分封装测试业务。公司将自主研发的版图数据交由掩膜制造厂制作掩膜版,然后由晶圆制造厂加工制造含版图信息的晶圆片,加工后的晶圆片再通过封装工厂进行封装,封装完成后经过一系列的检测便形成了芯片成品。

Fabless模式运营的大多数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只专注于产品设计,而对生产相关的半导体和工艺方面的研发较少。与大多数集成电路设计公司不同的是,公司在注重产品设计的同时还致力于工艺与设计相融合,设立了工艺器件中心,专门负责处理产品设计与工艺器件之间的问题,根据公司具有前瞻性的产品应用及设计需求,在晶圆厂标准工艺上做适当调整,做出定制化的器件或更优的设计规则与光刻层次,进行成本控制。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下,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订单,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安排生产和销售。经销模式下,经销商根据其客户需求和自身销售备货等因素向公司下订单,公司与经销商之间进行买断式销售,公司向经销商销售产品后的风险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满足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条件要求,列入2021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清单,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 6520)。根据《科创板企业推荐暂行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属于国家高度重视和鼓励发展的行业。近几年,为促进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针对集成电路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展业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 规划》)明确指出,要瞄准集成电路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等一系列政策的推出,为公司所处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和经营环境,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2022年《深圳市培育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正式印发,规划指出:到 2025 年,建成具有影响力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产业规模将大幅增长。加强产业链联动协同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重点产品和技术上形成突出的优势,突破国家核心技术,支撑和引领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中国集成电路历经集成创新期、突破期、成长期。市场从浮躁转向冷静,持续创新追求突破,预计未来中国集成电路产业产品将迎来大规模国产替代时期。

根据TrendForce的数据,2016年至2020年,全球LED显示驱动芯片市场规模从1.82亿美元逐年增长至3.35亿美元,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6.48%;2021年受下游用户需求增长以及芯片价格上涨的共同作用,全球 LED 显示驱动芯片市场规模大幅度上涨了116.42%至7.25亿美元;预计2022年及2023年,全球LED显示驱动芯片市场规模仍将保持不断增长的趋势,并且至2023年,将进一步增加至8.51亿美元。

LED显示驱动芯片是LED显示屏的关键元器件之一,为LED显示屏提供稳定的驱动电流,驱动LED显示屏呈现特定的画面。作为LED显示屏的上游领域,LED显示驱动芯片的市场规模与LED显示屏的需求变动息息相关。

近年来,LED显示屏的应用场景不断渗透,尤其是室内场景应用快速发展,推动了LED显示驱动芯片需求不断增长。随着LED显示技术的不断进步,对LED显示驱动芯片的技术创新需求也随之提升,例如为呈现更加细腻的画面,Micro LED技术已面世,其像素尺寸显著缩小,但对LED显示驱动芯片的性能指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LED显示行业应用场景持续渗透及显示技术不断进步的发展背景下,LED显示驱动芯片的需求量、性能指标与产品附加值将呈现多重提升的发展趋势,有利于推动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未来,Micro LED将持续拓展应用领域,在可穿戴、车载、电视、商用显示、户外显示、异性屏、影院、虚拟拍摄等领域不断发挥作用。

根据TrendForce预测,2025年全球小间距LED规模将突破90亿美元,是2022年的2.13倍,成为商用显示最大的产品门类,微间距、超高清、场景和内容创新正加速小间距LED行业的技术变革。随着Mini LED越来越被市场所接受,Mini LED使用的场景和深度将不断拓宽和增长,随着消费升级、经济向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兴起,Mini LED将迎来更美好的春天。尤其是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等四化趋势的演进,对车载显示高清化、大屏化、多屏化、个性化、交互升级和一体化整合等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在激烈的车载显示面板竞夺中,Mini LED背光技术已经成为各家面板厂应对技术和产品多样性需求的关键利器。TrendForce统计2022年全球搭载Mini LED背光的各应用装置出货规模为1700万台,随着成本的下降与多元应用的开展,预期将在2027年发展成为近7500万台的市场规模。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技术研发,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支专业素质较高、研发实力雄厚的技术研发团队,技术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得265项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148项,实用新型专利117项,国外专利11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136项;软件著作权13项,远高于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凭借专有技术积累和设计团队的储备,公司快速成长,在LED驱动IC领域已具备了紧跟市场的能力和向相关细分市场领域扩展的能力,并与行业内头部形成直接或间接的良好合作关系,建立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公司与该等优质客户的合作有助于多类产品的销售协同,加快公司迭代新产品的市场渗透效率,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百城千屏”推动新型显示技术快速发展

2021年10月和2022年1月,工信部联合中宣部、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百城千屏”活动实施指南的通知》等文件,鼓励以“百城千屏”活动以试点示范工程为引领,通过新建或引导改造国内大屏为4K/8K超高清大屏,丰富超高清视音频服务场景,加速推动超高清视音频在多方面的融合创新发展,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2021年3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以及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此外,2021年来,广东、上海、重庆、福建、山东、浙江、宁波、江苏、北京等省市在出台的制造业专项“十四五”规划中,均明确提出支持Mini/Micro LED新型显示技术发展,从技术创新到应用推广进行了全面部署。上述系列政策的出台,全面塑造新型显示技术强有力的发展态势,推动LED显示与超高清视音频技术加快融合有重要引导作用,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2)“东数西算”拓宽显示市场边界

2022年2月17日,据国家发改委发文,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同意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等8地启动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并规划了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至此,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完成总体布局设计,“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

专业应用领域是LED显示率先从户外切入室内的应用领域,主要应用于安防、交通、军队、应急指挥中心等与军事和政府相关的细分场景。随着技术发展、成本降低,对显示要求较高的监控平台、指挥中心等多采用P2.0以下的LED显示屏。从LED显示自身而言,其采用节能的发光材料本就具备绿色环保理念,十分符合国家提倡的双碳减排政策。同时在耗电方面,LED显示厂商也采用多级灰度矫正技术减低使用亮度、共阴技术等不同技术,令LED显示屏在使用阶段达到节能。

(3)智能照明践行国家“双碳”战略

在全球提倡“碳达峰”、“碳中和”发展宗旨的大背景下,LED节能改造项目需求增多,未来商业、家居、户外和工业照明应用市场将会迎来新的成长机遇。

在超高清显示、东数西算、“双碳”战略等利好政策引领下,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受益于行业新兴市场、应用领域不断拓宽,高品质照明、植物照明以及紫外LED应用高速发展,行业技术变革带来新的机遇。Mini/Micro LED作为新一代核心显示技术,具备低功耗、高集成、高显示、长寿命等优良特性,呈现蓬勃发展态势。未来,广阔的存量替换市场和增量市场的双重推动将为LED行业创造强有力的市场条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的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2871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592,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43元。截至2020年12月14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59.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5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2,122,640.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19.0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12月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贞明”)增资13,827.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集成电路封装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及山东贞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8,873.5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7.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7.3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45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封装项目”已完成结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集成电路封装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0.04万元已于2022年6月30日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将募投项目“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的设备及软件购置、研发支出等内部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总体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未发生变化。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因操作人员工作失误,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存在以下问题:(1)“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有107.51万元款项误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后于2022年3月29日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入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2)2022年4月22日公司误将自有资金11.57万元通过“集成电路封装项目”募集资金日元账户售汇后转出支付设备款。除前述错误操作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公司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与问责,并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公司管理层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强化募集资金合规使用意识,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明微电子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明微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除本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提及的募集资金使用问题外,明微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518Z0310号)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铜陵碁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碁明”),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铜陵碁明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碁明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3年度发展计划,公司拟在铜陵碁明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铜陵碁明与合作方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铜陵碁明成立于2021年7月1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铜陵市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一路1588号,注册资金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方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铜陵碁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铜陵碁明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铜陵碁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碁明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2023年度发展计划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且铜陵碁明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为铜陵碁明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和扩大业务规模的需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铜陵碁明的开展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和扩大业务规模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议案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

至2023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王乐康、李照华、郭王洁;议案8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尹志刚、郭伟峰、吴迪。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9:30-12: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出席会议室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983905

传真:0755-26051849

邮箱:ir@chinaasic.com

联系人:郭王洁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4,397,933.59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0,064,64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0,064,6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35.65%。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2023年度经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地,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深圳市国微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权

注册资本:7,19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2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13755P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国微大厦六楼

经营范围:(1)一般经营项目:从事电子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的研发、销售,数据库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2)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机动车辆停放服务。

主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学良

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国微科技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黄学良控制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已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为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地,符合公司日常生产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并参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继续履行已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规定条款。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创,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赖晓楠,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盛源,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鲍灵姬,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曹创、签字注册会计师赖晓楠、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盛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鲍灵姬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为保持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建议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以上年度收费标准为基础,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容诚事务所洽谈确定2023年度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其在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现建议公司续聘容诚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容诚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2023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2023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3年4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6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乐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05)。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3-006)。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07)。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除董事黄荣添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且非独立董事)外,其余董事均为关联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总经理李照华先生、董事会秘书郭王洁女士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008)。

1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09)。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3年4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6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05)。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3-006)。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07)。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所有监事均为关联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008)。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09)。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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