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化妆品小样风靡但“打闷包”、无售后等问题高发,上海发布首份规范指引

上观新闻

关注

摘要:化妆品小样无论规格大小都必须符合相关标识标签规范的要求。

几十块钱就能用上大牌、出差旅行方便携带……近年来,化妆品小样逐渐风靡,线上线下出现了一批以经营小样为主业的经营者。

这种新业态快速发展,同时带来不少问题。比如,无法提供小样的供货凭证,产品“身世”无法追溯;部分商家以小样是赠品为由,拒绝提供售后服务。

徐汇区市场监管部门今天(4月7日)发布上海首份《“化妆品小样”规范经营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归集了目前对化妆品小样的管理要求,引导经营者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事前预防和化解风险。

“直到目前,什么是‘化妆品小样’仍没有清晰定义,不少从业者还把它视作赠品,没意识到要视同化妆品一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话梅实业有限公司市场负责人徐彦尧表示,根据《指引》,净含量不大于15克或15毫升的化妆品产品,要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注册人或备案人的名称等信息。

其他应当标注的信息可标注在随附于产品的说明书中,比如使用成分,使用方法,安全警示,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国内化妆品),境内责任人的名称、地址(注册人或备案人为境外企业)等。

徐彦尧表示,明确小样的具体规格后,公司会与供应商积极沟通,要求其提供的小样无论规格大小都必须符合相关标识标签规范的要求,如果是赠品或标明“免费试用”“不得单独销售”等信息的小样,会在消费者购买前明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注意到,《指引》还对儿童化妆品小样标签信息、小样经营场所展示的信息、小样标价等作出了明确的提示,这些都是经营者容易忽视的细节。

根据《指引》,经营儿童化妆品小样的,应当查验产品上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并将儿童化妆品标签信息与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应产品信息进行核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儿童化妆品小样的,应当在产品展示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儿童化妆品标志。

经营化妆品小样的,应当按照不同规格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虚构优惠折扣,应当在其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展示其销售、使用的化妆品样品,方便消费者查阅信息。经营者应做好售后服务,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诉求。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身世”模糊、来历不明的小样引发了多起消费投诉,不少消费者以关键信息“不透明”为由,举报经营者涉嫌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

去年,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了一起涉及销售进口化妆品小样的违法案件,当事人销售的化妆品小样未张贴中文标签,消费者无从辨识产品的属性成分和安全警示等信息,如果错误使用,很可能伤害皮肤。

“化妆品小样暴露的问题日益增多,单纯的监管执法不能解决根源性问题。”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高吾名表示,《指引》无论是对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提供了及时的普法指导,有助于上海加快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时尚消费品高质量产业集群。

上海市美丽健康产业协会表示,将在全市复制推广《指引》,为消费者购买更多安全、亲民的美妆产品提供支撑保障。

题图来源:陈玺撼 摄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