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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彩云网评:闰月多交房租?“吃相”太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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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闰月多交房租”这类奇葩事件见诸荧屏,惹来大众集中吐槽后,只留下“一地鸡毛”,索然无味。期待这类奇葩事件少一些,更少一些!

作者:苗瑞祥

最近在社交媒体上流传一则新闻:四川成都谢女士吐槽房东要求多交一个月房租,理由是今年有个闰二月。事件一出,网友纷纷调侃:“明年闰年,是不是要多交1年房租”“那我是不是可以找老板多开一个月工资”……这类“奇闻异事”简直“闪瞎”了双眼。

聚焦事件,首先作为房东,理应明晰如何去计算房租,明白农历闰月和公历闰年是完全两套历法系统。闰二月是指农历年份中多出来的一个月份,也就是在正常的二月份之后再加上一个二月份。作为房东,“吃相”不能太难看,不能将阴历和阳历“混在一起算”。

同时,从法律的层面说道说道。在我国,租赁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房东和租户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民法典》规定,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如果房东在租赁合同中未明确规定闰年的租金支付方式,那么就不能要求租户多交一个月的租金。

再从道德方面来看,据悉,谢女士的房租是5月31日才到期,房东提前这么久要房租,还让谢女士多交一个月。显然,租客尚未到交房租的时候。即使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是否应该要求租户多交一个月租金呢?这个问题涉及道德问题。房东“巧借名目”要求租户多交一个月的租金,这样做显然是不道德的。

近年来,各类“反智”骚操作频出,就这些事件来说,普法意义要大过吃瓜。像“闰月多交房租”这类奇葩事件见诸荧屏,惹来大众集中吐槽后,只留下“一地鸡毛”,索然无味。期待这类奇葩事件少一些,更少一些!一方面,相关部门需持续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法治理念和相关法律知识精准送到群众身边,进一步提升大众法治意识,营造“人人学法、户户懂法、家家用法”良好氛围;另一方面,“租户”遇到权益受损,就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这类奇葩“房东”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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