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以“一二三四”工作法实现两个转变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监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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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
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引领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按照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发挥就地监管优势,着力实现两个转变,推动资金闭环监管,促进中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提质增效,更好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和黑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一个中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财政部监管局的首要职责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黑龙江监管局紧紧围绕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忠实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黑龙江监管局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围绕“国之大者”推进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确定监管重点,聚焦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和产业安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积极推进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黑龙江落地生效。
二、坚持两手抓,监管与服务并重
作为财政部派驻机构,监管局在履行财政监管职责的同时,也在发挥中央财政与地方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同时,肩负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黑龙江监管局始终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寓服务于监管之中。一方面扎实履行监管职责,着力打造一支能力过硬、专业精通的监管队伍,以大局意识和专业意识并重的思路,理解把握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事权关系,通过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日常监控和检查核查,促进资金管理提质增效,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另一方面以“至诚驻边疆,至勤助龙江”的作风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资金监管中,积极主动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设身处地研究基层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政策层面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及时向财政部和省政府报告,助力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持续深入,助力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三、覆盖“三个阶段”,构建监管闭环管理
按照监管局转型工作要求,黑龙江监管局积极推进由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前事中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转变,从过去的监督检查模式转变为“全覆盖”“全流程”的监管模式,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全过程监管闭环。按照财政部授权,对省级财政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提交的转移支付申请进行抽审,审核基础数据、绩效目标、政策标准等,为中央财政分配资金、完善制度提供参考;按照点面结合方式,对属地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转移支付资金制度建设、指标分解、管理使用进行总体监控,必要时选取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开展现场监管,保证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检查、核查,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和自评复核,促进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督促跟踪有关部门单位整改落实,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
四、抓住“四个重点”,提高资金监管质效
一是夯实监管基础。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提高干部素养和履职能力;持续加强内控建设,规范监管程序,防范监管风险;不断完善政策汇编和基础台账,打牢监管基础;利用好预算一体化系统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推进央地联动和部门协同,主动对接地方财政部门、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探索推进基础数据互通、监管成果共享的协同机制,实现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三是抓好调查研究。关注属地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反映资金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及经验、做法,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措施,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为财政部制定完善政策提供参考,切实发挥好“探头”“哨兵”和“参谋”作用。四是强化整改落实。做好监管的“后半篇文章”,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综合运用约谈、提醒、通报、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保证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