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兜牢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保障底线
内蒙古新闻广播
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是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返贫致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的重要举措。赤峰市在充分数据测算、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赤峰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最近就有赤峰市的听众咨询,他们当地对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救助范围、救助标准等方面的政策。就此,我们采访了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智明,他首先介绍了赤峰在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整体情况。
杨智明:《赤峰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赤政办发〔2022〕67号)是由赤峰市人民政府11月30日印发,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执行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文件精神,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全面做实做细赤峰市医疗救助基金市级统筹。通过科学确定救助范围、合理确定医疗救助对象待遇、建立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实施分层分类救助,提高医疗救助基金管理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主体保障功能、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困难群众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按规定享有三重制度保障待遇。
那么,在医疗救助基金保障方面,赤峰市有哪些政策?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智明告诉我们:赤峰是全区人口最多的盟市,2022年的低收入人口共有37.64万人,在全区的低收入人口总数中,占相当大的比例。2022年以前,受医疗救助基金的配套标准低、规模小,基本医保待遇水平也不够高等影响,导致住院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偏低。为了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和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达到自治区低收入人口三重待遇保障平均水平,2023年市县两级政府在资金压力巨大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投入,充分考虑财力、各旗县区低收入人口占比等因素,改变了按常住人口数配套的方式,市县两级财政暂按低收入人口数兜底。
杨智明还介绍了赤峰的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包括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以及乡村振兴部门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人口共六类人群。
据了解,《赤峰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聚焦规范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慈善等社会力量救助保障功能、提高经办管理规范化服务水平等六个方面内容,通过全面做实做细医疗救助基金市级统筹、健全完善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合理确定医疗救助对象待遇、切实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推进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逐步由多重保障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过渡,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和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方案施行后,预计2023年底全市低收入人口三重制度住院实际报销比将达到75%以上。
那么,赤峰市在促进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互补衔接方面的政策如何?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四级调研员、业务一科科长刘振田进行了介绍。
刘振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也就是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首先第一层保障是通过“基本医保保基本”实现的。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主体功能,实施公平适度保障。其次是“大病保险保大病”,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职工医保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建立大病保险制度。最后一层保障就是“医疗救助保困难人群”,夯实医疗救助保险对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的兜底保障功能。赤峰市在这次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设计上,重点考虑了赤峰市低收入人口基数大以及三重待遇保障水平偏低的情况,从提高年度救助限额、提高低保对象和监测对象定额门诊慢性病救助报销比例、以及增加重特大疾病倾斜救助等几个方面,切实提高医疗救助对象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水平。
对于大家比较关心的第三重待遇保障,也就是医疗救助待遇水平方面,刘振田告诉我们,医疗救助待遇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资助参保,一个是定额门诊慢性病和住院救助。
资助参保方面
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医疗救助补助政策,实施分类资助。以2023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380元为例,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全额资助,也就是补贴380元;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为当期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45%,也就是补贴171元。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定额门诊慢性病和住院救助方面
01.
起付标准
定额门诊慢性病救助不设置起付标准。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住院救助不设起付标准;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人口住院救助起付标准为800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住院救助起付标准为2500元,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住院救助起付标准为6000元。
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
02.
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万元。定额门诊慢性病救助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
03.
救助支付比例
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内,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全额救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70%的比例救助,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60%的比例救助。
倾斜救助
04.
对规范转诊且在自治区范围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25000元的部分,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00元。医疗救助对象属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患者,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救助。
温馨提示
赤峰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示大家,对不同类型的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医疗救助的方式是不同的,对已认定为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人口,是直接获得医疗救助,在出院结算时直接享受到“一窗口”服务、“一站式”结算。对今年新增加的两类人群: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是依申请获得医疗救助,自经相关部门认定之日起前6个月内个人负担的符合医疗救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带着有效身份证件、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到医疗救助身份认定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记者:凌 慧、文 菱
编辑:佳 妮
审核:赵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