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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的“张继科借条”,涉及民间借贷哪五大问题?

消金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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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晚间,“张继科借条”冲上微博热搜首位,该事件尚未有结论,但也引发了业内对民间借贷乱象丛生的警惕与思考。其背后反映的五大民间借贷问题值得关注。

每月近10万利息算不算高利贷?

据网上流传的借款合同显示,借款500万元,借款周期为25天,超过25天后利息按月息1.99%计算,按照这一标准计算,逾期未归还本金的话,每个月利息将近10万元,一年利息将近120万元,年息近24%,几乎是银行实际商贷利率的4倍。算不算高利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我国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但上述借款合同年利率并未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合法利息(24%)的范围。

借款流向不一致怎么认定?

从曝光的借款合同来看,借款人借款需求为“生产经营需要”,不过出借人处则为空白,有律师认为,正常的民间借贷出借人应该是明确的,这种有借款人签字但出借人空白的借据,通常是职业放贷团体的玩法,起诉或讨债时再根据情况选择不同的人出场。当然,有时一些非法债务比如赌债之类,也可能用这种玩法。那么,如果借条名为“生产经营需要”,但实际流向却不一致甚至涉嫌赌博,借款人此举又存在哪些风险和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王德怡认为,“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因此,如果出借人事先知道借款人借款是用于赌博等行为,法律所保护的范围仅限于借款本金,对超出本金之外的利息和逾期违约金等均不予保护。如果出借人基于亲友关系,对其借款用途不知情,则法律支持借款人索要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利息和其他违约责任,但利率应限定在4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范围内。

“如果以生产经营为由而借款,而实际上用于赌博,自身又没有还款能力,情节严重的,构成对出借人的诈骗,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方面有相关的判例。”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德怡补充道。

李亚同样解读,首先,若赌博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则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贷款人若知道债务人借款是为了从事赌博活动而签订的借款合同,则此借款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借条”是否可以作为法律证据来使用?

所涉“借条”是否能够作为法律证据使用,要通过对证据的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来审查欠条或借条,综合判断是否能够作为证据使用

就行为人500万元《借款合同》而言,若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资金出借给行为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确定不发生效力时的法律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则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因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即使借条是张继科亲笔书写的,债主也不能获得胜诉判决。

需要我们注意的是,2021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因赌博而欠债是否受法律保护?

聂洋城律师表示,赌债可以不用还。赌博是一种民事行为,但违反了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明令禁止赌博,“不得赌博”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我国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赌博引发民间借贷案件时,即使对方以赌债的名义向法院起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还款的,也不会获得法院和公安机关的支持。

但借别人的钱赌博不是赌债,还是要还的。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的,可处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以赌博为业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若出借人获得利息,是否要缴纳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获得的利息所得,需要依据该法规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若出借人获得利息收入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法释〔2020〕17号第25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除外。

此外,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初步估算,出借人获得的利息为200余万,按照民间借贷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则出借人需要缴纳40余万个人所得税。

注:出借人可能并未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因此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不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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