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珠自然金告字[2023]6号)
自然资源部
经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批准,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珠自然资金工2023-06号(交易序号:23029) | 宗地总面积: | 27218.0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金湾区三灶镇呈祥路南侧、机场北路西侧 |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
| 主要用途: | |||||||||
| 工业用地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27218.01 | 四级 | |||||||
| 投资强度: | 7972.662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现状土地条件:上述地块“净地”出让,按现状交地,已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场地已基本平整,已达到“净地”标准。 | |||||||||
| 起始价: | 2041.35075万元 | 加价幅度: | 27.21801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4月21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5月05日10时00分 | ||||||
| 备注: | 1.上述地块“净地”出让,按现状交地,已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场地已基本平整,已达到“净地”标准,受让人不得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拒绝接收土地,不得在土地交付后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申请办理宗地开竣工延期手续。2.上述地块建筑功能以厂房为主,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3.竞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另行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金湾区政府签订该用地的《地块项目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提出签订《地块项目监管协议》申请,导致《地块项目监管协议》未能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5.上述地块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起7日内按现状交地。该用地动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18个月内。6.上述地块土地价款付款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付清。7.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用地项目准入产业类别为符合金湾区优先发展产业方向的制造业项目。上述准入条件由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4月11日 至 2023年05月04日 到 “粤公平”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4月21日 至 2023年05月04日 到 “粤公平”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4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5月0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粤公平”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珠自然资金工2023-06号(交易序号:23029) 号地块:2023年04月21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5月05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B座二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56)2538738、2538763、253877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