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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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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60万元(含税)。本年年度报告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81%,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视觉为核心的精密光学镜头产品和技术开发服务提供商,致力于为智能化、信息化、工业化时代日益增长的图像、视频采集需求提供高质量成像产品和专项技术开发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数字安防镜头、无人机镜头、智能巡检镜头、视讯会议镜头、激光电视镜头、智能车载镜头、智能家居镜头、智能投影镜头、电影镜头等精密光学镜头,产品具有超高清、大靶面、快速精准变焦、小型轻量化、超大变焦倍率、超长焦距等特点,广泛用于边防、海防、森林防护、无人机、轨道交通、智能识别、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能巡检、智能车载、视讯会议、激光显示、电影拍摄等国家战略发展领域,助力各产业实现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及关键部件自主化。

公司技术开发业务包括半导体检测镜头、医疗检测仪器用镜头、数字安防超大靶面变焦镜头、无人机变焦镜头、视讯会议镜头、超短焦投影镜头等,助力大华股份、大疆、华为、海康威视、日本滨松光电、日本松下、日本理光等各行业龙头企业开发前瞻性技术并应用。

(二) 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光学镜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已建立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体系,与客户、供应商保持良好、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1. 盈利模式

公司长期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基于精密光学镜头设计相关底层通用技术及精密制造工艺,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及服务。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及现金主要来源于高品质光学镜头产品销售收入及技术开发业务收入。

(1)光学镜头产品销售收入为公司销售光学镜头产品产生的收入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或客户定制化需求开发产品并进行销售。公司大部分产品为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并面向所有客户进行销售的产品。部分产品为客户定制化产品,面向签订专项技术开发合同、支付技术开发服务费并约定在一定时期内产品独占的特定客户销售。公司具备产品研发经验及精密制造技术积累,能够以批量生产 的方式满足下游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2)技术开发业务收入为公司提供光学镜头定制开发及产品试制服务产生的收入

公司向客户交付包括焦距范围、光圈、靶面等一系列技术参数在内的产品规格书、规格验证报告以及试制样品等一整套技术开发成果。技术开发业务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客户因研发新技术或解决技术难题需要镜头样品或光学设计方案进行配合,技术开发业务完成后,客户不向公司继续采购相应产品。另一类为客户因前瞻性产品研发及抢占市场所需向公司提出技术开发需求,公司向客户交付技术开发成果后,客户后续向公司采购量产产品并投入市场使用,形成光学镜头产品销售收入,其中部分客户约定技术开发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公司不得向其他客户销售该定制产品。

2、研发模式

光学镜头的研发环节是公司业务的核心。公司建立了以产品研发为载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支撑的研发模式。研发活动主要集中于母公司开展,并充分整合日本、中国台湾等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领域及产业链上游研发资源,与各子公司协同进行产品研发。

市场需求是公司产品研发的重要驱动力。公司通过调研、收集客户需求信息,识别行业痛难点问题,结合公司战略方向及对未来市场发展趋势的综合判断,确定产品目标规格,作为公司研发立项的重要输入。同时,公司承接行业龙头客户的技术开发需求,通过为其定制开发产品充分了解客户研发方向,率先进行市场布局。

技术创新是公司产品研发的重要支撑,保障了产品的成功研发及量产。公司研发人员基于产品数据库积累并通过头脑风暴、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创新尝试,在专利文献学习、专家请教、上下游协同交流过程中不断优化设计,最终实现技术突破,完成产品研发。公司在长期产品研发过程中建立健全设计评审体系、丰富产品数据库并不断积累设计经验值,形成技术指导应用,应用积累技术的良性循环。

3、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球面及非球面镜片等光学元件,马达、光圈及FPC 等机电件,镜框、镜筒等塑胶件及金属件。公司根据光学镜头设计及工艺实现的需要对核心原材料进行规格定义,选取上游供应商并进行定制化采购,双方根据批量采购数量、定制加工难度、材料成本等协商定价。其中,光学元件定制化程度极高,除向镜片供应商提供镜片外径、厚度、矢高(H 值)、半径、面部规则度等加工要求外,同时需指定光学玻璃供应商及光学玻璃牌号(牌号决定了镜片的折射率、色散等材质属性),由公司或镜片供应商与光学玻璃供应商协商确定光学玻璃价格。

对于研发完成、已投入批量生产的产品,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及原材料库存情况制定采购需求计划;对于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由研发部门根据产品验证及试产需求提出原材料采购需求。采购部门根据上述采购需求,结合原材料交期、最小起订量要求等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执行采购。

4、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光学镜头设计确定各原材料规格参数,供应商根据设计要求完成加工,公司外购并进行原材料检测及镜头生产。公司主要生产环节为镜头装调,以自主生产为主,结合产品品种丰富、规格多样的特点,对每一产品制定标准生产工艺流程并根据生产计划进行柔性生产。

对于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公司按照客户订单及研发需求进行试生产。对于研发完成、已投入批量生产的产品,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组织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销售计划(1-3 个月的需求预测)及安全库存制定生产计划。其中,针对需求量稳定且较大的产品,公司根据长期积累的精密光学镜头设计及生产经验,设计并优化制程工艺,实现变焦镜头的全自动化生产。

除自主生产外,公司存在少量原材料委托加工、镜头装调委托加工及成品OEM 采购,具体如下:

(1)原材料委托加工

公司外购原材料用于镜头装调,除子公司大连浅间为公司提供原材料加工外,公司不涉及原材料生产加工。通常情况下,由一个供应商完成原材料的全套加工工序并向公司销售。若某一供应商无法独立完成全套加工工序或短期存在产能不足、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则公司购买上游原材料或半成品后另寻供应商进行委托加工,双方依据采购数量、加工难度等进行协商定价。

(2)镜头装调委托加工

为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减少产能占用,公司将装调技术难度相对较低的镜头进行委托加工。公司选取具有成本优势的光学镜头装调厂商,向其提供镜头生产所需零部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并对其进行镜头装调相关的技术培训,委托其完成镜头装调、检测,公司长期派驻品质保证部人员负责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保障。双方依据加工难度、耗时、人力成本等对委托加工费进行协商定价。

(3)成品OEM采购

公司部分产品采用 OEM 采购模式,即由公司向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设计图纸、技术指标等,供应商按照公司设计完成相应原材料及成品镜头的生产加工。公司收到产品、检测合格后进行销售。双方依据加工难度、材料成本等进行协商定价。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OEM采购镜头的方式产生的销售收入为496.9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7%,增长0.46个百分点。

5、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面向数字安防、无人机、通信设备、光电仪器制造商等下游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公司销售模式根据交付成果的形态分为光学镜头产品销售及技术开发业务销售。

(1)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主动商务拜访、参加行业展会、参与技术开发招投标项目等方式进行产品展示、技术推广和客户开发。行业内知名客户一般会对公司进行合格供应商认证,并定期评估。公司填写供应商基本信息表,向客户递交产品规格书、样品,经客户审核质量体系、生产环境、生产工艺、生产能力等,且样品测试合格后,进入其合格供应商目录。通过合格供应商认证后,公司一般会与大客户签订框架性协议,约定质量、交货、结算、物流、保密等条款。公司根据具体销售合同/订单交付产品或服务。其中,部分大客户采用 VMI 模式,该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订单约定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仓库,客户实际领用、双方确认无误后确认收入。合作期间,客户会定期对公司技术响应、产品质量、交货周期等综合服务能力进行评价,颁发“战略合作伙伴奖”、“优秀供应商”等奖项。

除直销外,公司境外市场销售中存在少量通过贸易商进行销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向境外贸易商销售金额为362.8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0.92%,下降0.40个百分点。

(2)技术开发业务销售模式

技术开发业务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客户因研发新技术或解决技术难题需要镜头样品或光学设计方案进行配合,技术开发业务完成后,客户不向公司继续采购相应产品。另一类为客户因前瞻性产品研发及抢占市场所需向公司提出技术开发需求,公司向客户交付技术开发成果后,客户后续向公司采购量产产品并投入市场使用,形成光学镜头产品销售收入,其中部分客户约定技术开发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公司不得向其他客户销售该定制产品。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光学镜头属于光电产业链的重要部分。其中上游产业链由光学玻璃、光学塑料等光学原材料供应商和镜片、滤光片等光学元件供应商组成。光学镜头及镜头模组是光学成像系统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其通过光学折射原理将需拍摄的景物聚焦到图像传感器芯片上,实现光学成像。作为产业链中游的光学镜头是光电技术结合最紧密的部分,是制造各种光电产品、光学仪器的核心,需要根据下游不同应用领域的差异化需求进行研发、设计和生产,具备较高的技术门槛。下游为光电技术与视频监控、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物联网、工业检测、智能车载、激光显示等领域结合而成的各类产品,应用领域广泛。

随着光电子技术以及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发展,作为重要信息输入端口的光学镜头,应用范围从传统的相机、光学显微镜、望远镜等领域向视频监控、智能手机等领域充分渗透,并不断拓展到机器视觉、自动驾驶、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物联网等热门应用领域。光学镜头设计及精密制造技术、光学材料开发及光学元件加工技术的不断进步使光学镜头在功能和性能方面得到快速发展,成为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空间探测、遥感观测、半导体制造、生物医疗等关键领域发展的重要支撑。

得益于巨大的下游市场需求、较低的制造成本以及技术的快速发展,日本、德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地区的光学产业加紧向中国大陆转移。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的同时,国内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主动参与国际竞争,培育出了一批技术先进、定制开发能力强、产品质量控制能力优秀的光学镜头制造企业,行业发展明显提速,在理论研究、技术创新、生产制造等方面逐渐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但因起步较晚,中国大陆的光学产业尚在发展完善中并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呈现不同的国产化程度,具体体现在:①光学组件:数字安防、车载等领域的镜头、模组设计及制造逐步实现国产化,但机器视觉、激光电视等新兴领域仍由国外厂商占据较大市场份额;②光学元件:玻璃球面镜片市场已充分国产化,但在加工工艺难度更高的非球面镜片、自由曲面镜片等光学元件市场仍由国外厂商主导,国内厂商积极进行技术研究、参与市场竞争;③光学材料:光学玻璃、光学塑料等主要由国外厂商供应,部分国内厂商参与竞争。

随着终端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和深化,未来光学镜头设计和生产技术的重点是提高成像质量、增加功能并缩小体积。具体而言,光学镜头产品技术在不同的应用领域正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如在数字安防领域,随着视频监控技术应用范围和场景的逐步扩展,以及其本身向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的进一步延伸,镜头产品在小型轻量化、超高清、大倍率变焦、高可靠性、超大光圈、透雾、宽光谱、红外夜视、光学防抖等技术水平方面的要求正日益突出。在无人机领域,镜头产品正在向小型轻量化、高清化、变焦等技术趋势发展。在车载领域,镜头产品在高可靠性、超广角、小畸变、红外夜视、防水防雾、玻塑混合等技术方面发展趋势明显。在投影领域,镜头产品正向超短焦、超高清等技术方面发展。在电影领域,镜头产品正向全画幅、超高清、宽银幕变形等技术方向发展。

应用领域需求的快速变化不断地推动着光学镜头产品和技术的革新,也对光学镜头制造企业的综合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够紧跟市场动态,针对不同应用场景进行深度开发,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的企业将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数字安防、机器视觉及其他新兴领域。

在数字安防领域,公司产品在大倍率变焦、超长焦、小型轻量化、快速精准变焦等方面性能突出,满足下游客户对远距离观测、快速捕捉、小型轻量的需求。

公司大场景高动态比超长焦镜头产品,在36.6cm的光学总长内实现最长焦距1,120mm、10km以上超远距离清晰成像、118倍超大倍率变焦等关键光学性能,取得浙江省首台(套)装备认定,打破了国际厂商长期在超长焦领域的垄断地位。

具备防抖功能的超大倍率变焦镜头产品解决了远距离观测时画面严重抖动的难题。超高清变焦AI识别镜头实现5倍高速精准变焦、自动聚焦、4K超高清解像力、高光亮比、高寿命,满足AI识别快速捕捉画面、精准分析的需要。公司产品的推出及充分应用推动了数字安防设备核心零部件之一逐步实现国产化。

在机器视觉领域,公司凭借多组元联动式变焦光学系统设计技术的突破,在9cm的光学总长内实现了超高清18倍变焦,解决了变焦镜头因体积、重量等被严苛限制而难以在无人机上应用的问题,推动超高清变焦镜头在工业无人机中的应用和普及,满足了工业无人机对远距离超高清拍摄的需求,并保障其续航性能。

在其他新兴领域,公司产品应用广泛。公司突破玻塑混合光学系统设计技术,在2.65cm 的光学总长内实现2.5倍的光学变焦,实现超小型变焦镜头设计并推动其在智能家居领域的应用。公司量产的8K全画幅电影镜头在《中国医生》《中国机长》《我和我的祖国》《囧妈》《理想之城》等多部电影、电视剧拍摄中应用;量产的超短焦镜头实现0.21超低投射比,应用于激光电视中,可在超短距离内投射出100英寸以上4K超高清画面,上述产品的推出及应用推动了我国影视制作、激光电视等产业链的发展,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向高端文化装备国产化迈出重要一步。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非球面镜片等复杂面型镜片的采用极大提升了光学设计自由度

非球面镜片在提高光学性能、解决畸变、压缩镜头尺寸等问题上具备突出优势。一枚非球面镜片对球差、场曲等光学像差的矫正效果相当于数枚球面镜片。因此在光学镜头设计中引入非球面镜片,可以在保证成像性能的前提下,有效压缩光学系统的长度和体积,实现镜头的小型轻量化设计。组合使用各类特征复杂矢量曲面镜片技术至今仍是光学镜头设计技术的一大热点,镜片的使用从传统球面不断向非球面、自由曲面等发展,在矫正像差、提高成像质量、扩大视场、减少镜片数量、压缩镜头尺寸等方面的性能不断提升,光学设计具备更大自由度和灵活性,满足各个场景下的清晰成像需求。

(2)各类材质镜片搭配及混合使用、进一步提高光学镜头性能

随着人们对成像理论的理解越来越深刻,产品开发应用经验越来越丰富,在光学镜头设计中,对镜片材质、特性的选择及搭配愈发多样化。例如使用玻璃镜片与塑料镜片的组合来实现成像质量、光学镜头整体体积、重量及规模量产能力之间的平衡,推动了镜头的规模应用;使用具备不同色散特性的镜片材料组合来消除成像色差,实现可见光、红外光、紫外光等不同波长光线的成像,进一步拓宽镜头应用领域;使用具备不同线膨胀系数的镜片搭配组合,抵消温度带来的影响,大幅提升镜头的可靠性、拓展使用场景。

(3)变焦光学系统设计技术创新发展

随着光学设计技术、光学冷加工技术、精密机械加工技术的发展,变焦镜头的设计与生产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变焦镜头成像质量不断提升,成为下游市场的应用热点。发展至今,变焦光学系统设计技术仍然具备极大的创新空间及应用场景。随着各类场景需求的不同,在解决了成像质量的前提下,人们开始追求以扩大变焦倍率、增大光圈、减小镜头体积等为主要研究目标,并由此突破了多组元联动式变焦光学系统设计技术,不断提升变焦镜头的性能,拓宽变焦镜头应用领域。

(4)新型光学元件被不断采用

随着光学镜头设计技术的不断进步、几何光学的发展,除了传统单一光轴的光路设计,折射透镜、棱镜和反射镜等新型光学元件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光学镜头的设计中,可以有效利用空间体积的重构来减少光学镜头在特定方向上的尺寸或实现特殊的光路设计,如潜望式手机变焦镜头设计、反射式超短焦投影镜头设计等,正逐渐成为光学行业的关键技术热点之一。同时,微透镜阵列、全息透镜、衍射光学元件等新型光学元组件应用逐步增加,给光学镜头设计及应用带来了更多的可能性。

(5)机械、电子、软件等多学科技术推动光学镜头发展

光学镜头的设计及制造是一项融合光机电算为一体的复杂系统工程,除光学相关技术外,机械、电子和软件等多学科技术支撑行业不断发展、推动行业进步。以变焦镜头的驱动控制为例,变焦镜头的焦距变化是通过镜头内的一个或多个群组沿光轴方向的位置移动来实现的,如何合理地移动镜片群组,并保持必要的精度是除光学设计外,变焦镜头面临的另一个难题。最初诞生的变焦镜头形态为手动变焦镜头,这种镜头在变焦和聚焦时需要手动操作,控制精度较差,应用受到限制。随着驱动技术的进步,电动变焦镜头采用马达配合齿轮减速箱的方式替代人工控制凸轮外环,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手动操作的麻烦,提升了群组驱动控制的精度,但电动变焦镜头在驱动控制上仍存在不便:A、由于齿轮箱与凸轮结构是多点接触,在频繁驱动过程中容易磨损,造成控制精度的下降,驱动寿命仅数十万次,当进入需要高频率变焦、聚焦的 AI 时代,过低的马达寿命影响了镜头整体使用寿命;B、驱动控制未实现闭环,群组移动无位置信息的反馈,群组定位精确性较差;C、凸轮结构决定了整个镜筒必须包含移动群组、凸轮轨迹槽、镜筒外壳等多层结构,造成镜头外径和尺寸较大;D、受制于精密加工的工艺极限,凸轮结构难以支持复杂的组合曲线轨迹,且随着镜片群组尺寸的增大,结构精度就越难保证对复杂多组元联动式光学系统的兼容。

为了打破上述困境,镜头工业在驱动技术、精密加工技术、定位控制技术等方面展开了大量研究工作,变焦镜头驱动技术演进,产生了一种全新的变焦镜头形态——一体式驱动技术。这一技术通过支架及步进马达的配合形式来驱动群组位移,利用高精度的光耦传感器辅助进行群组定位,形成群组移动的闭环控制。采用一体式驱动技术方案的一体机自动变焦 AF 镜头(简称“一体机镜头”)相较同规格的电动变焦镜头,具备小体积、高寿命、高精度、快速变焦、自动聚焦等特点,真正实现变焦过程的全程清晰,极大地拓宽了变焦镜头的应用领域。

从手动变焦到电动变焦再到一体式驱动,机械设计、电子及软件控制技术的发展正推动光学镜头的发展。随着 AI 识别等智能化应用对高速捕捉画面的需求增加,镜头高速精准驱动控制技术仍有较大突破空间,以不断助力镜头实现快速精准变焦、快速自动聚焦性能,满足下游智能化应用需求。

(6)全新的、多样的应用领域对光学镜头的性能要求越来越高

随着终端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和深化,未来光学镜头设计和生产技术的重点是提高成像质量、增加功能并缩小体积。具体而言,光学镜头产品技术在不同的应用领域正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如在数字安防领域,随着视频监控技术应用范围和场景的逐步扩展,以及其本身向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的进一步延伸,镜头产品在小型轻量化、超高清、大倍率变焦、高可靠性、超大光圈、透雾、宽光谱、红外夜视、光学防抖等技术水平方面的要求正日益突出。在无人机领域,镜头产品正在向小型轻量化、高清化、变焦等技术趋势发展。在车载领域,镜头产品在高可靠性、超广角、小畸变、红外夜视、防水防雾、玻塑混合等技术方面发展趋势明显。在投影领域,镜头产品正向超短焦、超高清等技术方面发展。在电影领域,镜头产品正向全画幅、超高清、宽银幕变形等技术方向发展。

应用领域需求的快速变化不断地推动着光学镜头产品和技术的革新,也对光学镜头制造企业的综合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够紧跟市场动态,针对不同应用场景进行深度开发,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的企业将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40,400.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1.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86.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2%。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产品成熟度以及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不断提,公司业务持续开拓,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同时,公司通过不断深化与上下游优秀合作伙伴的合作,持续扩大产能,并不断研发出更为优秀的产品与技术。公司产品广泛用于边防、海防、森林防护、无人机、轨道交通、智能识别、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能巡检、智能车载、视讯会议、激光显示、电影拍摄等国家战略发展领域,助力各产业实现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及关键部件自主化。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的增长主要系受前述应用领域需求增长、产能持续扩大、新产品不断推出及产品组合结构进一步优化等因素影响。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3-002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注1]2022年签署了恒锋工具、申昊科技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了恒锋工具、灵康药业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了恒锋工具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2年签署了恒锋工具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了恒锋工具2020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2年签署了海目星、新益昌、好想你、博敏电子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了海目星、长盈精密、天奇股份、新益昌、怡合达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了长盈精密、天奇股份、佳华科技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复核了顾家家居、天龙股份、浙江交科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复核了浙江交科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金额合计60万元。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续聘的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进行了核查,发表了同意续聘的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符合《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聘任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条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聘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3-00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业务品种、授信额度以及授信银行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和合作的授信银行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签署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3-004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

《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4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200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600万元变更为8,8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600万股变更为8,80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3-005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00万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平华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上述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等相关规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战略考量的需要,是公司向客户开展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已经得到了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草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年公司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除浙江必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虎科技”)外,还包括必虎科技控股子公司苏州智瞳道和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及上述公司今后可能设立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具体以交易双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注2: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分母均为2022年度的相应数据。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浙江必虎科技有限公司

2、苏州智瞳道和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

约能力。对于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与相关关联方签署订单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必虎科技及其相关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协议内容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中润光学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润光学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3-006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9.34%。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4号)。公司获取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189,860.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3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已经过充分论证,相关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业务和核心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未来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以现有产品和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精密光学镜头的制造能力与研发实力,切实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0.34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9.34%。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此举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管理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3-007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75.1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3.40万元(不含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4号)。公司获取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189,860.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3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投资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的金额。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建设,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 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3月1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675.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费用人民币7,918.99万元(不含税)。截至2023 年3月15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公开发行费用人民币573.40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人民币573.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置换总额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675.12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73.4万元(不含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7,248.5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预先已投入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259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和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259号),认为:中润光学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和《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润光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3-008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886,060.1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81%。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3-009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根据《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计薪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确定薪酬计薪方案:

1.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

2. 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薪酬实行非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确定薪酬计薪方案:

监事薪酬实行监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2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等组成。

(四)上述人员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上述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审议程序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3-010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卫军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审计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工作的需求。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等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允的反应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3-01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草案)》《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守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的义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81%,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

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300万元,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张平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独立董事2023年的津贴与2022年保持一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675.12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73.4万元(不含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7,248.5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授信银行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3-012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

至2023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3-7、9-12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6、8-12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平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4月17日下午17:0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杰、沈丽燕

联系电话:0573-82229910

邮箱地址:zmax@zmax-opte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031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307                                                  公司简称:中润光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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