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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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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热力供应、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热力供应业务,主要是向最终用户提供供暖服务,同时向部分用户提供生活热水。热力供应能够解决我国北方居民冬季采暖的基本生活需求。公司的节能技术服务,主要是向用能单位或同行业企业提供节能服务,包括:改造供热设施和管网、改进排烟除尘系统、污染物达标排放等,充分挖掘设备及系统的潜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还可使客户通过节能收益来实现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专注节能、绿色供热”的理念,致力于节能技术研发、节能供热投资及节能技术改造,成长为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并通过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审认定。公司坚持智能化、精细化、清洁化的节能供热,是城市小区“供热投资运营”模式的先行者,是北京市首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供热企业。同时,公司参与制定了多项国家级、北京市级的行业标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现已成为集“供热项目投资、供热托管运营、合同能源管理、供热节能技术研发、供热管理顾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供热公司。

(2)供热行业基本情况

供热是指以热水或蒸汽作为热媒,由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城市热网向用户提供生产、生活用热的活动。供热系统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关系到民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生活质量。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供热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供热主要分为集中供热和分户供热两种方式。集中供热是指在工业生产区域、城市居民聚集区域内建设集中热源,向该地区及周围的企业、居民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一种供热方式。我国人口众多、人口密度高、用热面积大,集中供热更适合我国北方地区城市用热。分户供热是指用户自行采购安装供热设备进行供热,常见的分户供热有分户锅炉、地板辐射、电热膜等方式。

集中供热相较分户供热,具有节约燃料、减轻大气污染、节省用地、提高供热质量、噪音低、扰民少、自动化程度高、设备故障率低等优势。目前,我国城市集中供热的热源形成了以燃气锅炉、燃煤锅炉、热电联产为主,其他热源方式为补充的格局。随着中国城市化率提升,城市供暖面积进一步增加,同时伴随提出“3060”目标,我国及各级地方政府将“碳达峰”“碳中和”以及“绿色低碳”写入城市发展规划,供热行业向清洁化、高效化发展。

(3)我国供热行业市场情况

供热是寒冷地区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小,但呈现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供热企业及相关公共服务设施主要集中于北方地区。伴随城镇化率的提升,新型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北方供暖面积持续增加;同时,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南方供暖市场逐步放开,为供热行业提供新兴增长点。受上述各类因素推动,我国供热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未来,随着环保政策的持续收紧,以及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设立和推进,供热行业向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和智慧供热方面不断发展。

①我国供热面积增长情况

根据“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我国城镇化率将提高到65%,预计未来五年我国城镇人口数量仍将有所增加。伴随我国城镇常住人口的增加以及城镇化率提高,城镇供热面积预计有所扩大,供热行业在这一趋势下也将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我国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06.03亿平米,较2020年98.82亿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增长7.30%。

②北方供热市场发展情况

集中供热是北方地区最主要的供热方式,尤其是华北地区大城市人口密度高、用热面积大,因集中供热具有节约燃料、节省用地、减轻大气污染等优势,具有更强的规模效应,更适应大城市供热市场的特点。

随着华北地区各地政府“十四五”规划的推出,华通热力重点供热地区北京、河北迁西等地政府计划在供热领域不断完善核心城区薄弱区域管网改造,以及优化新城区发展建设布局,同时伴随着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目标的推进,对能源替代、能源增效以及智慧供热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关于加快构建本市安全高效低碳城市供热体系的有关意见》指出,北京市将实施以新城、重点镇为中心的城市化战略,加大新城和小城镇的建设,并且新城和重点镇要因地制宜实现集中供热。由于北京市周边热电厂较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现有热源和热力管网超负荷运转,北京市城乡供热发展不平衡,城南地区、新兴的产业功能区、城乡结合部的用能水平和保障能力与中心城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未来北京市将发展“1+4+N+X”供热体系,着力解决分散供热并尽可能提高集中供热面积,发展区域供热提高新城区的供热质量,预计到2025年,城镇地区供热面积约10.5亿平方米,较2020年底供热面积将增长约1.5亿平方米。

河北省“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提高环保技术装备、新型节能产品和节能减排专业化服务水平。

上述政策和要求有利于供热企业把握新增供热方向,同时能够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技术、新工艺实现环保低碳、节能减排要求,使供热行业早日达成“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③南方供热市场发展情况

目前,我国南方供暖市场作为我国供热行业的新兴增长点,尚处于发展初期,集中供暖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但后发潜力明显。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南方百城供暖市场:模式、潜力与影响”成果发布会预计,到2030年,我国南方地区分户供暖用户数量将达到6,577万户,区域供暖用户数量将达到3,246万户,将分别带动我国居民消费330亿元、905亿元。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情况

由于供热行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北京区域供热市场上,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迁西富龙通过回收利用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低品位工业余热对迁西县县城中心城区实施集中供暖,是经迁西县人民政府授权的迁西县中心城区唯一具有特许经营权的供热公司;迁西富龙实施的低品位工业余热供暖项目是国家制定“余热暖民工程”政策的依据及蓝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技术和经验在供暖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一波先生于2022年2月11日与京能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京能集团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赵一波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4,196,00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2,800,000股的7%)转让给京能集团,同时将其持有的公司43,069,346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2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京能集团行使,委托期限为本次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18个月,但委托期限到期日不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表决权委托期间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双方一致同意表决权委托结束之日,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终止。京能集团拟通过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0,840,000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股数为准),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本次交易已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7月12日,赵一波先生转让给京能集团的14,196,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同时表决权委托生效,京能集团持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达到28.24%,成为公司单一股份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由赵一波先生变更为京能集团,实际控制人由赵一波先生变更为北京市国资委。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长李赫先生、董事孙洪江先生、卢宏广先生、侯岩峰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李赫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孙洪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卢宏广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侯岩峰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分别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静女士、股东监事于子涵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王静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于子涵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股东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王静女士的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于子涵女士的辞职报告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监事任职后生效。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日和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付强先生、高庆宏先生、吴佳滨先生、丁理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提名胥成增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同意选举付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高庆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胥成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孙洪江先生、财务总监杨亚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孙洪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杨亚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工作。上述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吴佳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海燕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2年11月22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7、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等公告。

8、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名称由“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相应变更为“Beijing Jingneng Thermal Co.,Ltd.”,并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华通热力”变更为“京能热力”,证券代码“002893”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68,729.8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649,218.2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96,815,034.45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36,448,750.38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2,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0.4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720,4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经营资金周转、投资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2022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不包括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包括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融资业务。

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上述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拟采用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实际以银行等机构授信批复为准。

为提高授信工作办理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下属子公司发生向关联方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08,089.00万元(不含税)。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付强先生、吴佳滨先生和丁理峰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京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0年11月5日,公司与北京华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客户服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2022年度合同履行金额为8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101251722G

法定代表人:宋盛华

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6年6月2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紫芳园一区1号楼1至2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27,589,922.92元,净资产354,886,615.10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39,658,263.76元,净利润23,457,165.72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

公司类型:事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7454502926

负责人:贺业国

开办资金:1,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大红罗厂街丙2号

经营范围:为节能与环保提供监测服务。工业锅炉节能监测、电力变压器节能监测、工业电热设备节能监测、电动机经济运行监测、煤热值与工业分析 企业水平衡测试、压缩机制冷设备电能平衡测试、供配电系统节能监测、照明检测、用能系统能量平衡测试、建筑节能检测评估出具节能诊断报告、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培训、相关咨询服务、锅炉改造、锅炉房运营、节能示范能源审计管理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总资产7,943,698.75元,净资产5,486,002.67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6,069,029.01元,净利润654,087.59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实际控制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北京华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0636796W

法定代表人:程伟佳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2月23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4号3层西侧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合同能源管理;热力供应(燃煤、燃油生产除外);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北京华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03,224,282.27元,净资产33,951,700.29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4,215,555.43元,净利润1,313,769.77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华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华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北京京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031659E

法定代表人:贾向东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9月23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定慧北里23号楼5层5F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北京京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8,136,344.74元,净资产7,578,033,24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6,512,320.59元,净利润5,955,975.78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京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京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刘嘉凯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9月23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商务中心区国际大厦23层01/02/03号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42,325,376,541.09元,净资产7,113,953,738.57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60,695,888.14元,净利润529,124,236.37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844205421

法定代表人:侯凯

注册资本:10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7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0号院1层01号

经营范围: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汽车租赁;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制毒化学品)、日用杂品;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销售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6,457,601,029.99元,净资产1,221,129,770.24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96,436,755.98元,净利润22,372,084.97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北京京能房产租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06461X

法定代表人:王治

注册资本:92,118.4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09月15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登莱胡同4号

经营范围: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投资及投资管理;销售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轻工材料、金属材料、汽车配件、橡胶制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炉具、饮食炊事机械、土畜产品、家具、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仓储;专业承包;经济信息咨询;高科技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的进口业务;租赁机械设备、建筑设备;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健身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道路货运代理;劳务服务;包装服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从事商业经纪业务;以下仅限分公司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制造、加工、安装煤炭机械;金属结构加工;炉具加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食品、饮料、医疗器械;餐饮服务;加工、销售煤炭、煤制品、燃料油;汽车维修;汽车货运。(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北京京能房产租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8,627,608,943.55元,净资产13,870,849,328.63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99,191,013.98元,净利润295,749,624.48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京能房产租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京能房产租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2318774A

法定代表人:张学东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0年12月01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黑山大街32号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城市园林绿化;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销售建筑材料、塑钢门窗、塑料制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煤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煤矿开采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普通货运。(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普通货运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745,951,429.98元,净资产421,849,982.48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679,809,123.11元,净利润14,987,626.72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持续经营的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如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此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业务情况,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水平,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如下: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

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不影响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会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情况和现状,有利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2年度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产组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9,537,473.30元,其他减少-6,253,607.63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逾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①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③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④债务人所处的法律、监管、市场、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押金、保证金、备用金、代扣代缴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及实际控制人款项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利息”、“应收股利”或“其他应收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3.长期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已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对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价值咨询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进行了评估。依据国融兴华出具《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并购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020078号)和《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并购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020079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因并购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23,283,865.67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0,683,827.30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600,038.37元,合计减少利润总额的金额为29,537,473.30元。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付强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谢凌宇女士、总会计师刘海燕女士、独立董事徐福云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7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付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22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www.cninfo.com.cn)《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孟庆林先生、芮鹏先生、徐福云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完成《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68,729.8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649,218.2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96,815,034.45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36,448,750.38元。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2,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0.4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720,4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经营资金周转、投资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不包括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08,089.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付强先生、吴佳滨先生、丁理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业务情况,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水平,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付强先生、吴佳滨先生、丁理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付强先生、吴佳滨先生、丁理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会议室,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20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议案8和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将对议案7、议案8和议案9进行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对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2、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将逐项表决提案本身(简称“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9:00-12:00,13:00-16: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凌宇、李雷雷

联系电话:010-83817835

联系传真:010-83817800-8002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60

6、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华通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胥成增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主要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不包括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等业务。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时筹措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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