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三水交汇地区”!黄浦江-大治河-金汇港三水交汇湾区周边地区空间设计概念方案国际征集开启
市规划资源局介绍,现就黄浦江-大治河-金汇港三水交汇湾区周边地区空间设计概念方案组织开展国际征集,欢迎有兴趣参与应征的申请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本次征集将通过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从所有申请人中择优选取四名应征人参加后续应征活动。本次方案征集需围绕“三水交汇地区”开展三个层次的规划研究和概念设计,具体分为研究范围、总体空间设计范围和滨水区方案设计范围。总体空间设计范围为以“三水交汇点”两侧各2-3公里的腹地区域为主,东至浦星公路、南至金庄公路-金汇工业路、西至莲花南路-白庙港、北至东川路-盐铁路,规划总面积约25平方公里。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4月6日16:00前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下同)在线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详见↓
01
征集背景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上海市水务局会同上海市闵行和奉贤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本次“三水交汇地区”空间设计概念方案国际征集工作。
“三水交汇地区”位于闵行、奉贤交界处,黄浦江在此由东西向转南北向,大治河、金汇港在此交汇,形成上海独特的“三水八岸、十字水系”格局,拥有长约40公里、天然稀缺的对称型岸线,具有特殊的区位优势、空间格局、生态价值和发展潜力。
结合黄浦江中上游堤防工程、金汇港航道工程建设,对“三水交汇地区”进行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和整体式推进,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海派特色、高点定位”,开门、开放做规划,实现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有序开发,彰显应有的区域价值。
02
征集范围和内容
本次方案征集需围绕“三水交汇地区”开展三个层次的规划研究和概念设计,具体分为研究范围、总体空间设计范围和滨水区方案设计范围。
研究范围:以黄浦江、大治河、金汇港形成的“三水交汇点”两侧各4-6公里的腹地区域为主,北至申嘉湖高速、南至大叶公路、西至沪闵路-沪杭公路、东至三鲁公路-沿浦公路,总面积约88平方公里。
总体空间设计范围:以“三水交汇点”两侧各2-3公里的腹地区域为主,东至浦星公路、南至金庄公路-金汇工业路、西至莲花南路-白庙港、北至东川路-盐铁路,规划总面积约25平方公里。
滨水区方案设计范围:进一步聚焦“三水交汇点”,两侧向外拓展500米至1公里的滨水空间范围,对“三水交汇地区”四个象限的凸岸进行设计深化,重点优化滨水空间与功能、生态景观,打造世界级滨水区。入围应征人需从中选择不小于20公顷的重要节点,进行方案深化设计。
03
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3.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应征。
3.2
申请人须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且具有相应设计或设计咨询能力。
3.3
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次征集内容类似的滨水岸线公共空间的城市设计或概念方案设计业绩。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但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三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公告第3.1条和第3.2条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次征集,也不得同时加入参与本次征集的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被否决。
0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23年3月30日11:00时至2023年4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下同)在线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2
申请人首次使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需要完成注册程序。已经注册过的申请人可使用已有的供应商登录名和密码登录后,方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征集代理不接受没有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注册和没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注册并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即可。《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阶段无需明确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组成以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4.3
申请人成功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不意味着其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公告第3条“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判定。
0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7日11:00时,提交的时间以电子文件上传成功的时间为准。除了在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申请文件》外,未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或以其他形式提交的《申请文件》一律不被受理。
5.2
电子文件包括全套正本《申请文件》的PDF扫描件和PPT文件。申请人应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本项目的领购页面下,点击“投标文件”按钮后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请注意不要对压缩文件进行加密)。
5.3
申请人应将纸质《申请文件》2套(正本1套、副本1套),以专人送达或邮寄形式提交至征集代理,收件人信息详见本公告第12条“联系方式”。
5.4
申请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06
入围方式
申请人提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选择四名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如申请人数量正好为四名,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和资质、申请人的综合实力、主创设计师的资历、设计团队的人员配置等进行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的判定。如判定符合项目要求,四名申请人直接入围;如判定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不足四名,指导单位、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如申请人少于四名,指导单位、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同样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
07
方案征集费及深化设计费
7.1
入围应征人在方案评审会结束,并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定其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将各获得方案征集费人民币180万元(含税)。其方案成果被选为优胜方案的两名应征人在配合指导单位、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完成后续节点深化工作并获得其认可后,将各获得深化设计费人民币30万元(含税)。
7.2
如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定,应征人的方案没有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应由方案评审委员会单独出具书面意见且有半数以上评委签字,具体阐明不符合要求的内容以及扣款标准,承办单位和征集代理将根据该书面意见扣减直至不支付该应征人的方案征集费。
08
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征集活动的初步时间安排如下:
09
公告发布的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以及资格预审评审结果公告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www.shabidding.com
10
知识产权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下知识产权条款。
10.1
应征人承诺其拥有其提供服务时编制的所有图纸、说明、电子文档和其它相关文件(以下总称“成果文件”)的合法权利和知识产权。
10.2
所有由应征人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归应征人所有。在付清本公告第7条规定的方案征集费和深化设计费之后,对应成果文件的使用权归指导单位、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所有。各方均不能将成果文件部分或全部地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
10.3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其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11
其他
11.1
凡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条款。
11.2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须亲自开展本项目的设计工作,须参加项目启动会与现场踏勘,须进行成果方案汇报。因此,请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根据征集活动时间安排提前预留时间、做好准备。如因旅行限制原因,主创设计师确实无法赴现场参会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进行说明,并承诺将通过视频或电话会议的方式参会。所述情况将在资格预审评审时予以综合考虑。
11.3
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指导单位、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所有。
12
联系方式
征集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张逸舟、毛烨琪
电话:021-32173631 / 32173711
邮箱:zhangyizhou@shabidding.com,
maoyeqi@shabidding.com
编辑:张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