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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无自规告字[2023]4号)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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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70年。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宗地编号: 2023-8宗地总面积: 83072平方米宗地坐落: 无城镇泰山社区,即北门九亩冲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60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69781 二级
零售商业用地 13291 三级
投资强度: 1800万元/公顷保证金: 150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410323BA0004
 场地平整:净地出让,现状交地。 基础设施:
起始价: 29900万元加价幅度: 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04月19日08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8日16时00分
备注: 1.规划为商业、住宅用地(其中商业用房面积占总计容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6%),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70年;2.地块内建筑须严格按规划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建筑控制线。3.平面布置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周边建筑情况,满足日照、消防、节能、环保等规范要求,项目整体建筑风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4.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注重景观设计效果:(1)临北门外大街商业用房不得低于两层;(2)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备注: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最小建筑控制线总长度);临北门外大街高层建筑面宽不大于50米,其他高层建筑面宽不大于55米;(3)低层商业用房临路外立面应采用不低于真石漆标准的外墙立面材料,住宅外墙立面应采用真石漆;(4)空调外挂机、太阳能等设备应作隐蔽处理且统一设计、安装;(5)做好宗地四周及建筑轮廓线的亮化处理。5.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6.建筑底层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院落。7.临北门外大街配建水冲式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城管局。公厕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芜湖市公共厕所设计规范(试行)》等标准建设,达到二类(含)以上标准。8.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建成后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安排使用。9.规划限价住宅房126000㎡,限价住宅房仅供无城镇棚改居民持房票选购,不得对外销售。临路代建门面房35间(均为一层,临无纺路10间,临北门外大街25间),建成后政府回购。每间门面房为40㎡(±3%),高度不低于4.5米,宽度不少于4米。10.限价住宅房销售平均价不得高于6050元/㎡,单套限价住宅房不得高于6450元/㎡。剩余住宅房由竞得人对外销售。代建门面房由政府回购,回购价为12000元/㎡。11.建设单位应按照市住建局和无城镇政府提供的限价房、代建门面房规模、户型、套数等要求或标准,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位置、楼号、层数、户型面积、套数等指标,限价住宅房、代建门面房在施工质量、外立面、室外绿化景观等方面的建设标准应与市场销售房相一致,规划设计方案由市住建局、无城镇政府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履行报批程序。12.限价住宅房和政府回购的门面房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6个月内全部建成交付,逾期竞得人按出让成交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4月03日 至 2023年04月27日 到 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4月06日 至 2023年04月27日 到 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4月2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8 号地块:2023年04月19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8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挂牌地块实行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政府设定保底价,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保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四)2023-8号地块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按成交价款的20%自动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剩余部分保证金和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出让成交后30日内首付土地出让价款不低于50%,余款出让成交后一年内缴清。

    (五)开竣工时间要求:

    2023-8号地块土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3年内竣工。

    (六)2023-8号地块规划为商业、住宅用地(其中商业用房面积占总计容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6%),地块建筑高度:H≤60米(住宅)。

    1、地块内建筑须严格按规划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建筑控制线。

    2、平面布置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周边建筑情况,满足日照、消防、节能、环保等规范要求,项目整体建筑风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注重景观设计效果:

    (1)临北门外大街商业用房不得低于两层;

    (2)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备注: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最小建筑控制线总长度);临北门外大街高层建筑面宽不大于50米,其他高层建筑面宽不大于55米;

    (3)低层商业用房临路外立面应采用不低于真石漆标准的外墙立面材料,住宅外墙立面应采用真石漆;

    (4)空调外挂机、太阳能等设备应作隐蔽处理且统一设计、安装;

    (5)做好宗地四周及建筑轮廓线的亮化处理。

    4、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

    5、建筑底层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院落。

    6、临北门外大街配建水冲式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城管局。公厕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芜湖市公共厕所设计规范(试行)》等标准建设,达到二类(含)以上标准。

    7、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建成后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安排使用。

    8、规划限价住宅房126000㎡,限价住宅房仅供无城镇棚改居民持房票选购,不得对外销售。临路代建门面房35间(均为一层,临无纺路10间,临北门外大街25间),建成后政府回购。每间门面房为40㎡(±3%),高度不低于4.5米,宽度不少于4米。

    9、限价住宅房销售平均价不得高于6050元/㎡,单套限价住宅房不得高于6450元/㎡。剩余住宅房由竞得人对外销售。代建门面房由政府回购,回购价为12000元/㎡。

    10、建设单位应按照市住建局和无城镇政府提供的限价房、代建门面房规模、户型、套数等要求或标准,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位置、楼号、层数、户型面积、套数等指标,限价住宅房、代建门面房在施工质量、外立面、室外绿化景观等方面的建设标准应与市场销售房相一致,规划设计方案由市住建局、无城镇政府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履行报批程序。

    11、限价住宅房和政府回购的门面房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6个月内全部建成交付,逾期竞得人按出让成交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12、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安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垃圾收集转运场地及设施、智能信报箱等。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无为市无城镇二坝路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院内)

    联 系 人:宋云清、陈 伟

    联系电话:0553-2532780

    开户单位:无为市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无为市农行营业部,中行无为市支行,建行无为市支行,无为工行凤河路支行,无为农村商业银行,徽商银行芜湖无为支行,无为市邮政储蓄银行,无为徽银村镇银行

    银行账号:12-154001040015986,185702608341,34001777208050516860,1315070409024937157,20000108899810300000018,1102401021000002752,100485573910016666,701011201010025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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