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 医患满意率100%
近日,苏州市民王华(化名)患病入院治疗,被诊断为“基底节区脑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王华家属对诊疗过程提出异议,与院方产生纠纷。随后,苏州市吴江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介入,医患双方达成和解、签订调解协议,并于司法确认后一次性履行结案。
“像这样的医疗纠纷,仅今年前2个月就成功调解了23起。”吴江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黄洪说,近5年来,吴江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率、履行率、满意率保持100%,特别是创新推出医疗责任险后,医疗责任险赔付率占70%以上,无一例医疗纠纷从调解转为诉讼。
吴江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于2007年成立,是全国首批成立的专业性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调委会率先建立由卫生、司法、公安、综治等部门参与的联动调处机制,并与太平洋保险合作,在国内第一家推出医疗责任保险。同时,探索以床位数、业务量为基数计算保险额的吴江模式在全国多地得到推广,全区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实现全覆盖,民营医疗机构覆盖率超50%。
黄洪介绍,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成功之处在于,它独立于医院、卫生行政部门,是第三方专业调解机构。各医疗机构成立医患纠纷调解部门,公立医院赔付额超过2万元的医患纠纷必须由区调委会调处。“医疗纠纷调解不是和稀泥,而要以合理合法、自愿平等、保持中立为原则,公平公正、依法调解。”
黄洪有20多年的临床医疗经验,且长期担任医院医患纠纷处理部门负责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经他调解的纠纷超5000例,成功率、履行率始终保持100%。他制定的调解流程和经典案例被多地列为参考教材,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也被吴江区法院聘为特约调解组织。
目前,吴江建立起各级党委政府主导、分管领导负责、司法行政部门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综治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医疗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形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合力。特别是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与区卫健委及全区医疗机构建立信息共享、调防结合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典型医疗纠纷案例评析会,邀请专家评析,对出现纠纷的医疗机构进行信息反馈,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定期进行矛盾隐患排查。此外,吴江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每年还就医疗纠纷赔偿和处理纠纷方面的内容进行培训,严格做到依法计赔。
吴江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建斌介绍,吴江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调解矛盾纠纷,在劳资、物业、环境、医疗、婚姻、校园等纠纷领域中,加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对接协同,共促调解效能提升,形成内部和解、协商先行,调解、仲裁、公证等非诉方式挺在前、诉讼托底的分级化解模式,推动优势互补的区域调解力量布局逐步形成,为服务吴江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徐东升 房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