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等三所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正在进行中
北京日报
近期,北京工商大学、中国戏曲学院、北京联合大学发布2023年招聘公告,其中北京工商大学拟招聘30个岗位,中国戏曲学院拟招聘 33个岗位,北京联合大学拟招聘 66个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报名时间等内容,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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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2023年学校计划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20个、辅导员岗位10个,招聘单位采用综合考察的招聘方式,其中仅辅导员岗位组织专业考试,各招聘计划岗位数量、要求、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看以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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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辅导员岗位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者优先。
(三)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符合北京市当年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相关政策要求。
(四)招聘人员范围:
1.国内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同时要求2023年底前报到入职。非北京籍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和进京落户的条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硕士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
2.博士后出站人员:拟聘用前须为2023年全职脱产在站博士后,同时要求2023年底前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并报到入职,其中非北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3.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条件,且回国后未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过就业报到手续,同时要求2023年底前能办理完就业落户手续并报到入职。报名辅导员岗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
(五)年龄要求:硕士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博士后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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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访问北京工商大学招聘系统:https://job.btbu.edu.cn,在线注册填写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方式中所留邮箱仅用于问题咨询,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或其他途径投递简历报名均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7日17点。
(二)资格审查与函选
1.专任教师岗位
学校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应聘人员专业和研究方向、代表性学术成果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函选,以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试讲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若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则按照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
2.辅导员岗位
学校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函选,以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若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则按照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
(三)考察
1.专任教师岗位
学校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和试讲考察,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每个岗位依据考察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进行排序推荐进入学校综合考察环节,若实际人数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2.辅导员岗位
学校统一组织面试、笔试、实践考察,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面试和笔试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依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权重计算)由高到低,以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察的人员。实践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给定实践考察意见,考察意见为通过的,进入学校综合考察环节。各环节若实际人数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对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的人员进行考察。
面试、试讲、综合考察环节全程录像。
考察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学校将以官方网站(www.btbu.edu.cn)公告、电话、短信息等形式进行通知。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心理素质测评
1.专任教师岗位
学校对进入综合考察的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2.辅导员岗位
学校对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提请党委常委会进行审定。
(六)公示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审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涉及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
体检结果符合要求、政审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接收手续。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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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及入职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学校可取消其拟聘资格。
(二)聘用及待遇:新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岗位一般聘用为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辅导员岗位一般聘用为管理九级,待遇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到教师岗位的博士及博士后人员学校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学校与新聘用人员签订预聘期聘用合同,预聘期为3年,预聘期的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请咨询相关学院(部),预聘期内完成任期目标的,学校与其签订续聘合同。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察或拟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四)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信息官方发布途径为:北京工商大学官方网站、北京工商大学招聘系统、北京工商大学官方微信、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五)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招聘信息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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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学校招聘政策和安排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
联系人:龙老师、吕老师
联系电话:
010-68984690&010-81355096
人事处招聘咨询邮箱:
renshichu@btb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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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者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须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京外生源毕业生限北京地区高校,且符合北京市规定的进京条件。留学归国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五)应聘大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应按期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过了取证期限仍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按《中国戏曲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六)应聘人员入职后需有试用期。其中初次参加工作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予以解聘。
(七)对受到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一律不予招聘。
(八)符合回避制度要求。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及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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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和具体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采用综合考察的招聘方式并组织专业考试。各招聘计划岗位数量、要求、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看以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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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基本条件
(一)受理应聘人员申请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受理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具体见报名方式。
(二)资格及岗位条件审核
学院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各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后续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恕不回复,敬请谅解。考核期间将对应聘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1.考核分为:学院笔试(含心理测试)、岗位专业考核、复审面试。学院笔试为资格考试。岗位专业考核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包括面试、笔试、试讲、实操等形式,考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将在考核前以公告形式发布。考核依据考试成绩排序记分。
2.教师岗位:学院笔试成绩合格后,参加岗位专业考核。按照岗位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审面试的人选。
3.非教师岗位:学院笔试成绩合格后,按照分数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岗位专业考核的人选,考核合格后,按照岗位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审面试的人选。其中党院办公室综合管理岗、行政管理岗,党委组织部统战工作管理岗,党委宣传部新闻宣传岗,纪检监察办公室纪检监察岗采取联合招聘方式,组织集体岗位专业考核,最后根据考核成绩,结合个人意愿,在以上岗位中进行调配。
(四)确定拟聘人员
1.依据复审面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以上级下达的进京指标限额,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拟聘人员名单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最终落户、聘用事宜以上级单位的正式批复为准。
3.招聘进程及相关通知、信息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告栏上公布。
网址:http://www.nacta.edu.cn,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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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名方式
1.请应聘人员点击链接:
http://lxi.me/bro3z
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打包上传相关附件,附件大小不超过30M,附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A.个人简历;
B.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C.本人身份证、常住户口簿(扫描件);
D.获奖证书、各种认证证书(扫描件);
其中,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A.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B.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其中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选择所要应聘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请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将不再接收任何报名材料。本次公开招聘只能通过指定方式进行报名,其它报名方式概不受理。
3.接到参加“统一复审面试”通知后,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不按时提交材料者,取消应聘资格。
具体要求:A.本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交本人页原件、复印件和加盖单位户口管理部门公章的首页复印件);B.已取得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C.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原件、复印件;D.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人事档案存档证明;E.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全部的社保个人权益记录;F.个人简历。以上原件人事处审核后退回,其他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二)报名及应聘要求
1.报名时不按要求报名、提交材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一旦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过程中如有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学院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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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待遇
中国戏曲学院为北京市属高校,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院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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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邮编100073;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白草洼66号,中国戏曲学院附中,邮编102400。
联系人:
赵老师(大学)
联系电话:63337377
程老师(附中)
联系电话:6355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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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
(三)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其他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非京生源毕业生应符合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3.留学回国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一年及以上海外教育经历且学成回国两年内初次就业,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条件,同时要求在2023年底前完成就业落户手续并报到入职。
4.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户籍,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
5.符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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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2023年北京联合大学招聘各类型岗位66个,其中普通教师岗位34个,高水平、高技能教师岗位4个,辅导员岗位11个,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5个,管理岗位12个,各招聘计划岗位数量、要求、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看以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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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5日12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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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访问北京联合大学招聘系统(网址:https://hrzp.buu.edu.cn/),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填报,不接受纸质报名或信件报名。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信息以备资格审查。凡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
学校对应聘者材料审核后,以电话或信息形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后续应聘环节,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单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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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笔试
学校根据不同类型招聘岗位分别对应聘者组织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二)各招聘岗位遴选环节
1.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合格的应聘者由各招聘部门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学科组评议,结果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1:5的比例进行排序。
2.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
笔试合格的应聘者分别由各招聘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事处组织面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组成,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1:5的比例进行排序。
(三)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应聘者情况,并提请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四)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应聘者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及心理测试
拟聘人员须在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心理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需在各招聘部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测试。
(六)公示
学校分期在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政审及阅档
校人事处组织各招聘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及查阅个人档案,主要涉及拟聘人员的“三龄两历”、现实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表现、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等内容。
(八)办理入职手续
对于通过招聘程序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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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的招聘岗位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的落户审批按照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三)根据学校发布的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实际情况,由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人员的岗位等级。
(四)请应聘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在招聘过程的各阶段学校将以电话或信息形式通知入围人员,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要求,遴选方式将适时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