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读 | 韶关:稳步推进“村改居”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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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韶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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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改居”通俗地讲就是推动农村改为社区、村委会改为居委会、村民改为居民的相关工作内容。
近年来,“村改居”试点工作在我市各地稳步推进,在深入推进过程中遇到不少问题,为此,记者挖掘部分村镇“村改居”工作的亮点,分析掣肘相关工作进程的痛点和难点,以及有关部门对推进“村改居”工作以及探索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进行深入了解。
01
“村改居”打响第一枪
打造城镇化进程新样板
今年新春伊始,武江区西河镇红星股份经济联合社社员们迎来“村改居”后首次分红的大好日子。
作为韶关市第一批“村改居”试点,红星村是武江区率先完成的首个“村改居”,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下辖果园、西岸、坝厂三个片区的红星村,现有村民738人,管辖的总人口近8000人。2021年,红星村“村改居”工作就提上议事日程;2022年9月23日召开村民大会,对《西河镇红星村“村改居”试点工作调整方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以96.61%的同意率通过。同年11月4日,武江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撤销红星村村民委员会,设立红星社区居民委员会,标志着红星村“村改居”工作的完成。
武江区西河镇红星村召开村民大会对“村改居”工作方案进行表决。
目前,红星村和西联镇赤水村两个试点村的《村改居调整方案》高票通过村民大会表决,武江区城乡融合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值得一提的是,武江区还创新“一村一策”,一方面在保证原村民享受的政策、权益不变的基础上增加村民的权益。将村改居后的社区水、电、路、气、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纳入市政建设,优化教育配套设施和社会保障,让村民享受高度城市化生活;在原村民“市民化”转变权益发生变化时,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另一方面,武江区通过“奖补”措施充分激发涉改试点村积极性。“村改居”后设立的社区居委会,该区将持续3年按照20万元/年的标准予以奖补;“村改居”的社区“两委”成员,按照每人3万元/年的标准给予补贴。
02
多镇共同推进
大胆探索“村改居”发展新路
去年12月1日,浈江区新韶镇对村民进行意愿摸底调查,并编写了新韶镇关于推进“村改居”的具体行动方案,新韶镇方案经征求村“两委”干部意见后,已印发实施。该镇对东河村、莲花村等村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撤村改社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目前已成立了驻村工作组,对进驻试点村协调解决“村改居”工作进展。
涉改村村民在投票。
作为浈江区的老城镇,十里亭镇在去年12月1日已完成村民意愿调查摸底,并已成立镇级业务指导组主要协调指导“村改居”事宜。
乐园镇的“村改居”推进工作同样在提速,该镇在推进改制前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对试点村村集体“三资”进行登记。2021年12月17日,乐园镇党委政府召开有关村干部、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表决“村改居”事项。如今,镇政府正组织村委形成该地块需要办证的有关资料,以报区新型城镇化办转报有关部门。
如今浈江区正通过加快新韶镇、乐园镇、十里亭镇“村改居”进程,示范带动其他城中村、城郊村有序开展。
03
“村改居”之路任重道远
“村改居”是城市化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种新模式,是加快中小城市扩张、加速近郊农村向城市融合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市“村改居”工作推进中存在不少难题。
——村民对政策存在较多疑虑问题。因相关文件并未涉及农业转移人口宅基地报建、拆旧建新和使用权继承等具体操作的现行规定,需待具体的规定文件出台后才能解答。其次是“村改居”后原离任村干部的补贴如何保障等福利待遇和社保医保政策也需进一步明确。
——政策体系有待完善,部分事权未下放。由于部分地区具体的“村改居”政策操作细则未出台,现有政策依据尚不足以解决村民反馈的诉求。此外,涉“村改居”村民担心宅基地使用权完整性及其继承问题,总方案中未明确保障的期限及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转让等问题,未明确拆旧建新具体程序;二是担心“村改居”后,国家、省、市惠农支农政策难以延续。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严格规范村民委员会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村委会调整要规范实施程序。目前部分镇在制定“村改居”方案时,虽然在前期工作中已进行调查论证,并形成了前期调研的报告,但未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尚缺风险评估环节,程序没有完全符合规范。
——具体配套措施仍未成文。各职能部门对“村改居”涉村民及村两委干部权益保障事项,仅仅提供非规范性的书面答疑解惑,尚未正式印发具体的操作细则,无法在政策层面彻底打消村民疑虑,未能发挥政策的示范引领作用。
04
全力做好后半篇文章
日前,我市出台《“村改居”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出,要支持“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利用空闲土地和房产设施,发展物业租赁,鼓励建设收费停车场、公共租赁住房、养老院等服务城镇化发展的设施和项目;支持“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资金通过购买债券、股权投资等方式,投资各类符合产业发展规划、成长性良好的企业和市政重大项目。
《意见》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推动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鼓励各地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收购、统租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整合开发;在社区居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下一步,武江区将争取在2025年完成西河镇前进村、朝阳村、向阳村和西联镇西联村、芙蓉村开展“村改居”试点推广工作。指导西河镇、西联镇按照“一村一策”制定详细的调整方案,明确完成每个程序步骤的具体时间节点,指导村委会的撤销和居委会设立的程序,稳妥有序完成“村改居”试点任务。试点工作完成后在全区逐步推广,成熟一个,改革一个,稳步推进。
西联镇赤水村“村改居”方案表决大会现场。
下一步,浈江区将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村改居”风险评估、形成可行性报告和制定具体方案等工作,并加快进度制定和公布各项配套政策操作细则。尽快解决原丽晶酒店地块的土地办证问题,并通过率先完成乐园镇教场村“村改居”试点工作,以尽早形成可复制推广到其他有条件城中村的先进经验,形成示范引领作用。
作为牵头制定《韶关市“村改居”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韶关市民政局,其“村改居”试点工作正稳妥推进。该局联合相关部门扎实推进武江区“村改居”试点工作,梳理出武江区赤水村和红星村两个试点村需要市级职能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政策的清单,回应和解决村集体资产、村民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村民教育加分政策、纯二女户的计生奖、就业、残疾人优惠政策等群众关切的问题,确保“村改居”后原村集体和村民享受的合法权益不变。通过印发《韶关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出台加强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规范村(居)民委会建设等政策文件,完善基层治理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