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证券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292,528,73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股票价格:3.48元/股
(二)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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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292,528,735股份已于2023年3月22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中,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8个月,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发行由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公司”)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淳厚基金优享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四一组合、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创源通清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UBS AG、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蓓文、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创源通清泉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南京科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奇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共17名特定对象发行292,528,73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17,999,997.80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柬埔寨高性能子午胎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2022年5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批准
2022年6月8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股东大会的授权
发行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相关事宜。
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并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发行人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22年9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2年10月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4号),核准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股票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3、股票面值:人民币1.00 元
4、发行数量:292,528,735股
5、发行价格:3.48元/股,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底价3.27元/股,相当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5.18%
6、募集资金总额:1,017,999,997.80元
7、发行费用(包括保荐及承销费、律师费用、验资费用、印花税、股权登记费用):14,604,743.85元
8、募集资金净额:1,003,395,253.95元
9、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14日出具了苏公WB013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3月9日止,华英证券共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认购指定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共计1,017,999,997.80元。
2023年3月10日,华英证券在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股款。
2023年3月14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B015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3月10日止,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92,528,73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8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17,999,997.8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13,301,886.79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02,857.06(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03,395,253.9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92,528,735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710,866,518.95元。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3月22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华英证券作为通用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全程参与了本次发行工作,华英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除红豆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参与本次发行外,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合同》《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4号);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量为292,528,735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发行对象总数为17名,不超过35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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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92,528,735股,发行对象家数为17名,具体情况如下: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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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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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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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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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淳厚基金优享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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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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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四一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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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创源通清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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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UBS 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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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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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陈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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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创源通清泉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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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南京科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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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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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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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张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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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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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2023年2月1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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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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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红豆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周耀庭、周海江、周海燕、刘连红、顾萃5名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48,699,600股,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4,000,000股,周海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655,008股,公司董事长顾萃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087,760股,以上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86,442,3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27%。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新增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92,528,735股,总股本将增至1,581,123,135股。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95,063,0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96%。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92,528,735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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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公司资产质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得到明显改善,融资能力得以提高,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巩固现有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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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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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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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的相关验资报告;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4、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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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超过5%以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2年6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2年9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2022年10月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4号),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于2023年3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2,528,735股(其中向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发行8,620,690股),2023年3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新股上市的登记工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1,288,594,400股增加至发行后的1,581,123,135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6,442,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7%。本次发行后,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数量增至657,320,290股,通过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4,000,000股(未发生变化),周耀庭、周海江、周海燕、刘连红、顾萃5名一致行动人直接持股数量不变(其中周海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655,008股,顾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087,760股),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53.27%被动稀释至43.96%。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应当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216,327,338.34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4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2,528,735股,发行价格为3.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7,999,997.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4,604,743.8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3,395,253.95元。截至2023年3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14日出具的苏公WB01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18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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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截止2023年3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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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6,327,338.34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6,327,338.3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置换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E1057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3年3月14日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通用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经营生产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3、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4、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6,327,338.3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16,327,338.3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报备文件
1、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
5、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4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2,528,735股,发行价格为3.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7,999,997.8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13,301,886.79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02,857.06(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3,395,253.95元。截至2023年3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14日出具的“苏公WB01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288,594,400元变更为人民币1,581,123,135元,股份总数由1,288,594,400股变更为1,581,123,135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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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安庆轮胎项目的议案》,由于相关政策、产业规划等影响,公司决定终止安庆轮胎项目建设。
●上述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1020万条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议案》,拟在安徽省安庆市投资306,182万元建设1020万条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投资1020万条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2021年7月28日,公司完成了安庆全资子公司设立。2021年7月29日,公司完成了项目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及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关于公司完成项目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二、项目终止原因
因产业政策、地方政策和土地规划等有关客观因素,相关手续不能满足项目开工建设和发展需求。考虑到时间成本、项目规划和行业市场变化情况,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与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友好协商,决定终止该项目。
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安庆轮胎项目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后续事宜。
三、终止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该项目,已与协议对方友好协商一致,不涉及各方违约情况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截至目前,公司进行了项目前期规划、可研报告和筹备工作,支出费用较少。鉴于本次项目尚未具体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继续践行“5X战略计划”,把握“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机遇,推进项目调研规划,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提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公司核算,截至2023年3月14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共计人民币216,327,338.34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中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计划用现已到位的募集资金置换全部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16,327,338.34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2,528,735股,上述股份已全部发行完毕并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288,594,400股变更为1,581,123,13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288,594,400元变更为人民币1,581,123,135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此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在董事会被授权的审批范围内,无须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安庆轮胎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提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军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同意公司本次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16,327,338.34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2,528,735股,上述股份已全部发行完毕并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288,594,400股变更为1,581,123,13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288,594,400元变更为人民币1,581,123,135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此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在董事会被授权的审批范围内,无须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0日11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0日
至2023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经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3年3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7日(9:00-11:00,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公司证券办公室
3、个人股东请持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法办理参会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联系人:公司证券办公室费亚楠。
电话 0510-66866165,传真 0510-66866165。
3、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