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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不合格食品(康源天然纯净水)核查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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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其中,涉及隰县康源天然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康源天然纯净水,具体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隰县康源天然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康源天然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隰县康源天然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的康源天然纯净水,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检验,电导率项目不符合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隰县康源天然水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康源天然纯净水共生产1512公斤,货值438元,已销售1512公斤,售出的大桶纯净水已全部饮用完,无法召回。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未及时更换过滤膜,导致生产的纯净水电导率增高。

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月2日组织复查验收,并于2022年11月2日提交整改报告。

(四)依法处罚情况

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27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隰县康源天然水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康源天然纯净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予以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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