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银保监会
安银保监复〔2023〕29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张艳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信银郑发〔2022〕143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张艳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该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