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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买到假翡翠获三倍赔偿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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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长沙讯 珠宝这种贵重物品常常成为造假的重灾区,特别是现在流行的直播购物,只通过手机视频真假难辨,不少人上当受骗。株洲的张女士在某直播间买的翡翠手镯就出了问题。

    近日,株洲市天元区法院审理了这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年8月,张女士花费2582元在某网店直播间购买翡翠(A货)手镯两件。网店通过邮寄方式向张女士交付手镯,并附有对应的《珠宝玉石鉴定证书》两份,鉴定结论均为翡翠(A货)。张女士收到货后,发现手镯做工粗糙,认为手镯不像正品,便委托某珠宝玉石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是两件手镯均为翡翠“处理”手镯。随后,张女士要求网店退货,但网店以超过7天无理由退货期为由拒绝退货。

    张女士无奈,自2020年12月起多次联系直播平台公司进行维权,并要求该公司提供网店及负责人魏某某的信息资料,在获悉网店商家的相关真实信息后,张女士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当庭致电《珠宝玉石鉴定证书》上的电话号码,查实被告魏某某出具的两份证书均为假证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商品销售过程中,被告魏某某宣传其售卖的手镯为“翡翠(A货)”,但是实际交付的手镯却为“翡翠(处理)手镯”,并提供无法验证的《珠宝玉石鉴定证书》,属于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构成欺诈以及根本违约,故原告张女士要求被告魏某某退还购物款2582元及支付三倍赔偿损失7746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记者周凌如通讯员吴卫群刘哲林

    相关新闻  网购的电动摩托车骑不了

    本报综合 常德市民刘某在二手交易平台上看中了一辆“靓车”并花14000元买下,到货后却发现货不对板,甚至根本无法启动,只能摆看。

    近日,常德汉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刘某在浏览某二手交易平台时,被谢某发布的小牛G-NGT电动摩托车售卖信息吸引。售卖信息包含电动车图片的同时,特别标明该电动车配备宁德电池。经与卖家谢某联系确认,刘某以14000元的价格买下了该二手电动摩托车。刘某本以为是皆大欢喜的事,没想到收到摩托车后却傻眼了,买回来的“靓车”根本无法启动,电池也不是谢某宣称的宁德电池。

    发现被骗后,刘某拒绝签收该电动摩托车,并将谢某诉至法院,要求谢某三倍赔偿其已经支付的货款。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应刘某申请,前往刘某拒绝签收案涉电动车的快递站进行勘验,并同时邀请了当地基层组织派员参加。经勘验,刘某收到的摩托车外观破损,电池并非宁德牌,且无任何标识。

    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据国家相关行业规定,锂电池必须具有容量、电压等标识,谢某于二手平台关于商品的宣传中明确所出售的电动摩托车的电池型号为宁德72120,但向刘某交付的电动摩托车的电池无任何可识别标识,并非宁德72120锂电池。谢某拒绝提供案涉电动摩托车的合格标识,存在欺诈行为,应按照货款的三倍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最终,法院判决谢某向刘某返还货款14000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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