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富宅被查,4年前曾被党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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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清廉海南 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高富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三亚市监委监察调查。(海南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纪检监察组、三亚市监委)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3日将督察发现的9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海南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在当时的典型案例中就通报了三亚市政府违规干预执法,致使违法建设行为长期未得以制止的问题,时任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的高富宅被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通报称,位于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海岸带200米范围内的三亚小洲岛产权式度假酒店项目突破规划许可违法建设。2012年以来,三亚市政府多次干预市综合执法局对该项目的执法活动,要求相关部门为违法建筑完善手续。省海洋部门及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对自然保护区法定区域没有实施有效保护,未及时制止和查处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建设行为。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三亚市住建局局长黎觉行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三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黄海雄(时任三亚市规划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三亚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王宏宁(时任三亚市执法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三亚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利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原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章华忠(与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整改不力问题合并处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高富宅(时任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给予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傅捷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另有4名厅级干部、7名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