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董事会智领中心2023年董事会议程:(五)明确首席执行官何时应就社会问题发表意见
毕马威KPMG
系列文章导语
在未来一年,董事会可以预期他们的监督和企业治理过程,将经受一系列挑战的考验:包括全球经济波动、俄乌冲突、供应链中断、网络安全风险、监管和执法风险以及社会风险,如薪酬公平和人才市场紧张。
前言
在过去的一年里,商业和风险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地缘政治更加不稳定,通货膨胀激增,以及全球经济衰退的前景,使企业在2023年面临更加复杂的宏观经济风险。同时,发生的风险越来越复杂和融合,以及这些风险之间越来越多的相互联系,要求董事会有整体的风险管理和监督流程。
在这种不稳定的经营环境中,员工、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要求提高透明度和披露,特别是围绕网络安全、气候和其他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的透明度和披露要求将继续加强。
基于我们最新的调查,以及与董事和商业领袖的互动中得到的真知灼见,我们建议董事会在考虑和执行其2023年议程时应关注九个问题,以连载方式陆续发布,以供董事会参考。
明确首席执行官何时应就社会问题发表意见
随着员工、客户、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公共立场——或者沉默——的审查力度加大,两极分化的社会和政治问题正在成为董事会的前沿和中心。CEO应该在什么时候对有争议的问题发表意见,如果有的话,有什么潜在的后果?
董事会在确定作为企业代言人的首席执行官的考虑因素方面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值得考量。有些董事会制定了书面政策;有些董事会则达成了非正式的共识,即首席执行官在就有争议的问题发言之前,需与董事会领导层进行商议。有些企业设立跨职能管理委员会来逐一审查问题,以确定何时发言是适当的。
与我们交谈的董事和商业领袖指出了一些标准或考虑因素,以确定首席执行官是否应该就高度敏感的社会和政治问题发表意见:
该问题是否与企业及其战略相关?它是否与企业的文化、价值观和宗旨一致?
公开发言将如何在企业的员工、投资者、客户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中产生共鸣?在紧张的劳动力市场中,员工往往根据企业的价值观来选择工作的企业,包括其在某些问题上的发言意愿,如多元化、公平和包容。
在某些问题上不发表意见可能与发表意见一样有力。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如何应对这种模棱两可和风险,并权衡发言与否的后果?
由于利益相关方的观点并不统一,首席执行官和企业应该如何处理对他们选择发言或不发言的不可避免的批评?在感受到在社会/政治问题上发表言论的强烈反响后,一些企业已经调整了他们的做法,在不大肆宣扬他们正在做什么的情况下采取行动。
毕马威董事会智领中心
毕马威董事会智领中心向非执行董事提供支持和指导,无论您是身兼多个企业非执行董事,还是首次开展非执行董事工作。毕马威董事会智领中心汇聚企业董事,成为会员便可参加各种专题和相关研讨会,获取宝贵的资源和领先洞察,以及活泼有趣的联谊机会。我们为您提供高效履职所需的各种工具,让您专心解决自己和企业真正重大的问题。
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kpmg.com/cn/boardleadership
联系我们
华东及华西区
梅放
风险咨询及公司治理、风险
和合规管理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6 (10) 8508 7188
frank.mei@kpmg.com
黄文辉
审计业务
华东及华西区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6 (21) 2212 2159
kevin.huang@kpmg.com
北方区
李斌
公司治理、风险和合规管理
北方区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6 (10) 8508 5975
johnson.li@kpmg.com
温梓佑
审计业务中国副主管合伙人及
北方区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6 (10) 8508 5303
charles.wan@kpmg.com
华南区
梁安超
公司治理、风险和合规管理
华南区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6 (755) 2547 3338
kelvin.oc.leung@kpmg.com
钟启明
审计业务华南区主管合伙人及
广州首席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6 (20) 3813 8828
ming.chung@kpmg.com
香港特别行政区
李懿玲
公司治理、风险和合规管理
香港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52 2143 8764
alva.lee@kpmg.com
张颕娴
审计业务
香港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52 2978 8136
ivy.cheung@kpmg.com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针对任何个人或团体的个别或特定情况而提供。虽然我们已致力提供准确和及时的资料,但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阁下收取时或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或法律建议。
©202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毕马威国际”)相关联。毕马威国际不提供任何客户服务。各成员所均为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其对自身描述亦是如此。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毕马威的名称和标识均属于毕马威国际的商标或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