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要不要处罚?
内蒙古新闻广播
“今晚喝酒去?我骑小电动过去”
“会不会被交警抓到啊?”
“不需持驾驶证骑车的那种
交警应该不会抓吧”
大家都知道
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呢?
典型案例
傍晚,王某(男,33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后座违法搭载程某,沿设有禁止停车交通标志的路上,由南向北行驶,追尾违停的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尾部,造成王某及程某不同程度受伤,王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经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警部门判定,电动自行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重型半挂牵引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莎主播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非机动车并非“法外之车”,“肉包铁”的非机动车一旦发生事故,轻则受伤,重则丧命,在给家庭带来悲痛的同时,还要面临高昂的经济负担。
莎主播再提示: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切不可酒驾上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才能切实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将承担严重的后果!
记者:常俊青、王 莎
编辑:嘉 琦
审核:岳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