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首例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侵权纠纷:一楼住户把楼上10户邻居告了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但在现实生活中,高层住户与低层住户之间的利益冲突却可能引发纠纷。3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获悉,前日,该院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此类案件,这也是乐山市首例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侵权责任纠纷案。
据介绍,涉案小区位于该市市中区白云街,于1999年修建,小区内共有13个单元楼,楼高均为6层,每层2户业主。原告程某为该小区一楼业主,被告潘某某等10户业主为同单元的2楼及以上住房。
↑实地勘验
2022年年初,潘某某等多户业主发起在本单元加装电梯的申请,12户居民中有10户同意加装电梯。由于符合加装电梯业主表决规则,加装电梯的筹备工作正常启动。在此期间,一楼住户程某一直持反对意见。街道、社区多次走访协商调解,均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据小区所在的茶坊社区党委副书记刘军介绍,此前这个小区已经加装了好几台电梯,关于涉案楼栋底楼与楼上住户存在的分歧,街道和社区组织了两次调解未果。电梯加装工程开工前夕,程某以侵权为由将二楼及以上10户业主告上了法庭。
程某认为,该电梯加装后,将影响其厨房和卫生间的采光、通风,电梯运行产生的噪音也将影响其家人日常起居和休息,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立即停止加装电梯工程,或者判令各被告在加装电梯时,不得对原告的采光通风以及居住安全造成影响,并连带赔偿因加装电梯导致的原告房屋贬值损失。
2月23日,案件承办法官协同相关部门、茶坊社区工作人员前往该小区,对其区域内已安装和尚未安装电梯的居民楼进行实地勘验、拍摄,并乘坐同类型电梯入户走访,查看电梯安装具体入户位置及室内采光、隐私保护等情况。
↑庭审现场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针对“室内采光、产生噪音、隐私泄露、工程安全”“侵占共有面积及补偿”等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该案因相关证据需要当事人补充,将择期宣判。庭后,法院还将组织双方进一步协商调解,如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将根据庭审情况依法判决。
对此,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高奕表示,这是乐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纠纷第一案,希望通过此案的公开审理,让高低层住户能够更好地兼顾彼此利益,为对方着想,也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的顺利健康推行起到好的指引作用。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图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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